第十八章
聖靈的自由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馬書 8:2-13)
在羅馬書第六章(羅 6:1-23,參 6:18, 6:22),保羅曾論到我們在基督耶穌裡已經從罪中得釋放。我們在基督裡向罪死,使我們脫離了罪的權勢;當我們憑信心接受基督時,作為一種權勢、一位主人的罪,便不再轄制我們,我們成了義和神的奴僕。在羅馬書第七章(羅 7:1-6),他論到我們已經從律法中得釋放。
「罪的權勢就是律法」:脫離罪與脫離律法是並行的。既從律法中得釋放,我們便與活著的基督聯合,好叫我們在與祂的聯合中,如今能按著聖靈的新樣服事主(羅 7:4-6)。保羅在上述兩段經文中,將這種從罪與律法中得釋放,呈現為一種客觀的現實,即在基督裡所預備的生命,需要藉著信心去接受並持守。按照基督徒生命中漸進成長的規律,信徒必須憑著他所受的聖靈印記之能力,憑信心進入並行在這聯合之中。就經驗而言,幾乎所有信徒都能見證,即便在看見並接受了這教導之後,他們的生活仍不如預期。他們發現,陷入羅馬書第七章後半段(羅 7:7-25)那種掙扎的經驗,是極其真實且痛苦的。這是因為,信徒若要學習兩門重要的功課,通常別無他法。第一,是人在律法催促順服之下,深感人類意志的無能,無法在生活中活出神聖的義;第二,是需要聖靈自覺且完全的內住,作為神兒女生命中唯一充足的能力。
在羅馬書第八章的前半段(羅 8:1-13),我們看見了後者真理的闡明。在這卷書信中,神對基督徒生命的解說,正如其在信徒生命中的成長一樣,是有著從一步到下一步的明顯推進。第八章在羅馬書第六、七、八章的信心生命開展中,首次引入了聖靈。它教導我們,唯有當聖靈明確地激勵我們的生命與行事,且我們明確地認識並接受祂來作這工時,我們才能完全擁有並享受在基督裡那屬於我們的恩典豐盛。凡想要知道向罪死、向神活,從罪中得釋放、作神的奴僕,從律法中得釋放、歸於那從死裡復活者的意義的人,都當來到這裡,在那位聖靈裡尋找他所需要的力量。藉著祂,我們與基督的聯合能維持為一種神聖的經驗,祂的生命也能在我們裡面大有能力與真理地活出來。
在羅馬書第八章的前半段中,第二節是核心。它揭示了一個奇妙的奧祕:我們如何能使從罪與律法中得釋放,成為一種活潑且長存的經驗。信徒可能知道自己是自由的,卻仍為自己那可憐的俘虜經驗而哀嘆。這自由完全在於基督耶穌,而維持與祂的活潑聯合,更是完全出於神的大能。唯有當我們看見聖靈正是為此目的而內住在我們裡面,並知道如何接受並順服祂的作工時,我們才能在基督所賜的自由中,真正站立得穩,成為完全。羅馬書第六章與第七章所論的生命與自由,唯有當我們能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時,才真正完全屬於我們。在整個基督徒生命中,這原則始終統治著:「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當聖靈——信心的靈——啟示神在我們裡面運行的復活大能,且對內住聖靈的信心順服於接受那完全的能力時,所有在基督耶穌裡對我們真實的事,就會在我們每日的個人經驗中成為真實。當我們察覺到這與前述教導(羅 6-7章)的區別,看見這是對基督裡生命那奇妙啟示不可或缺的補充與推進時,聖靈作為神,在救贖計畫與信心生活中所佔有的獨特且榮耀的地位,便會向我們敞開。我們由此得知,正如基督耶穌裡的自由生命是神聖完美的,聖靈裡那生命的權能也同樣完美,使我們能行在那自由之中。聖靈內住的活潑確據與經驗,將成為我們新生命的第一要務,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位格與同在不可分割。
「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保羅在此對比了兩個對立的律:一個是肢體中罪與死的律,另一個是統治並激勵甚至使必死身體活過來的生命聖靈的律。在前者之下,我們看見信徒如可憐的俘虜般嘆息。在羅馬書第六章後半段,保羅稱呼他為從罪中得釋放,並藉著自願的降服,成為神與義的奴僕。他已經離棄了罪的服事,卻仍常被罪轄制。那「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絕不容許片刻作主——的應許,尚未實現。立志為善由得他,只是行出來由不得他。「我這苦惱的人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這是他在竭力守律法時,因無能而發出的呼喊。「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是信心的回答,宣告在基督裡脫離了那轄制他的權勢。從律法,即肢體中罪與死的權勢,以及它運行罪的實際能力中,是有拯救的。那拯救是一個新的律,一股更強大的力量,一個使人從罪中得釋放的實際權能。正如罪在我們肢體中運行的能量是真實的,聖靈在我們身體中運行的能量則更為強大。這是基督裡生命之靈。當那生命在復活與升天中,充滿了神大能的能量(弗 1:17, 21),並作為永恆的靈被接納坐在神全能的寶座上時,聖靈——祂自己就是神——便從那生命中降下。這生命在基督耶穌裡的律、權能與統治,使我脫離了肢體中罪與死的律與統治,這釋放正如那奴役一樣真實。從新生命的最初開始,就是聖靈在我們裡面吹入對基督的信心。在我們初次進入稱義時,是祂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是祂引導我們看見基督不僅是我們的稱義,也是我們的生命。但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一切仍伴隨著對祂同在的無知,以及對祂全能之供應的極大需求。當羅馬書第七章(羅 7:14-23)中的信徒被帶到發現舊性情中根深蒂固的律法主義及其絕對無能時,聖靈的真理,以及祂確實使人脫離罪與死權勢的大能,便被前所未有地理解了,我們的經文也成了最高信心與經驗的結合:「賜生命聖靈的律,使我脫離了罪和死的律。」正如肢體中罪的律是真實、強大且自發的一樣,如今肢體中生命聖靈的律也同樣真實。
想要完全活在基督耶穌生命自由中的信徒,將很容易明白他所要走的道路。羅馬書第八章是第六、七章所引導達到的目標。憑著信心,他首先必須研讀並接受這兩章所教導關於他在基督耶穌裡的一切:向罪死、向神活,從罪中得釋放、作神的奴僕,從律法中得釋放、歸於基督。「你們若住在我的道裡,就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讓神的話語,在教導你與基督的聯合時,成為你信心與生命每日紮根的土壤;住在那裡,讓它住在你裡面。默想、持守、將這福音的道藏在心裡,憑信心與忍耐去吸收它,這就是上升並達到聖經所教導之每一更高真理的路。如果經歷肉體與被擄的過程——那些試圖履行我們所喜愛的律法之嘗試——看起來一點也不像進步,請記住,正是在對自我徹底絕望之時,那為了將我們帶入並保守在基督所賜自由中的完全降服,才得以誕生並堅固。停止對肉體與律法的一切指望,就是進入聖靈自由的入口。
要走這新生命的道路,進一步特別需要記住聖經所用的明確表達:「隨從聖靈而行」。聖靈要引導、決定並指明道路。這意味著降服、順服、等待被引導。祂要成為統治的權能,我們在凡事上都要活在聖靈的律、立法與統治之下。一種怕得罪祂的神聖敬畏,一種敏銳察覺祂引導的警醒,一種對祂隱藏卻極其確定的同在之習慣性信心,一種對祂作為神的卑微敬拜,必須成為這種生命的標記。保羅在本段結尾所用的話,正是要表達我們唯一的目標——「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聖靈佔有、激發、鼓舞我們靈與魂的一切能力,甚至進入身體,並以祂神聖生命的大能,使我們能治死並保持身體惡行的死亡,這就是我們可以指望的「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之應驗。這就是我們所蒙揀選的「聖靈的成聖」之救恩。
「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這是我們在「隨從聖靈而行」方面特別需要記住的。基督對我們的顯現與祂的工作,比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啟示要容易理解得多,因此,在尋求聖靈引導時,最需要的就是信心。聖靈的全能隱藏在與我們軟弱的真實聯合中,隱藏在我們那恆常感到軟弱的人格中,因此需要忍耐與堅持地相信與順服,才能進入對祂內住的完全自覺,並確信祂確實承擔了為我們活出一切的工作。這需要每日從聖潔者那裡得到直接、新鮮的膏抹,在與受膏者基督的相交中,並在恆切等候父神中進行。在這裡,若有任何時候需要這句話,那就是:「只管信!信靠父神與祂的應許!信靠子與祂作為你生命的生命:『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信靠聖靈,作為耶穌生命與同在的攜帶者、傳遞者與維護者!信靠祂已經在你裡面!信靠祂的大能與信實,以一種神聖且超乎你想像的方式,在你裡面作祂的工!信靠:『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在神面前俯伏,靈裡深處保持靜默,等候祂藉著聖靈在你裡面大能地運行。當自我被降卑,祂必成就祂那蒙福且親愛的工作。祂必啟示、賜予,並使耶穌基督作為你靈的生命,神聖地同在並持守這同在。」
永遠蒙福的神與父!我們讚美祢,為了祢聖靈的奇妙恩賜,在祂裡面,祢與祢的兒子一同來住在我們裡面。我們為祢愛子帶給我們的永生奇妙恩賜稱頌祢,這生命我們在耶穌自己裡面擁有,正如祂將自己的生命賜給我們一樣。我們感謝祢,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如今使我們脫離了罪和死的律。
我們的父!我們謙卑祈求祢,向我們啟示這完美的自由之律在豐盛且蒙福的經驗中是什麼。教導我們,它是內在生命的律,在喜樂與自發的能力中,成長進入其蒙福的命定。教導我們,這律就是永恆生命的律,在它持續且不衰殘的存有能力中。教導我們,它是基督耶穌生命之律,是活著的救主親自活在我們裡面並持守這生命。教導我們,它是基督耶穌裡生命聖靈的律,是聖靈在我們裡面啟示並榮耀基督,作為內住的同在。父啊!求祢開我們的眼睛,堅固我們的信心,使我們能相信聖靈的律確實比我們肢體中罪的律更強大,並使我們從中得釋放,好叫我們藉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並真實地活出基督的生命。
父啊!求祢將這一切教導祢所有的兒女。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