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 我這苦惱的人啊

「我這苦惱的人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羅馬書 7:24-25)

你知道這段經文在《羅馬書》中佔有極其奇妙的位置。它矗立在第七章的末尾,作為通往第八章的門戶。在第八章的前十六節經文中,聖靈的名字出現了十六次。在那裡,你看到了神的孩子在聖靈的大能中可以活出的生命,那是何等的描述與應許。這一切始於第二節:「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羅馬書 8:2)。從那裡開始,保羅繼續談論那些被神的靈所引導的神兒女所享有的偉大特權。而通往這一切的門戶,就在第七章的結尾:「我這苦惱的人啊!」在那裡,你聽到了一個人走到盡頭時的呼喊。他在前面的經文中描述了自己如何憑著肉體的力量,掙扎著想要順服神聖潔的律法,卻屢屢失敗。但在回答自己的問題時,他找到了真正的答案,並呼喊道:「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隨後,他便開始講述他所獲得的救贖究竟是什麼。

我想藉著這些話語,來描述一個人如何從奴僕的靈轉向自由的靈。你知道經文說得何等清楚:「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羅馬書 8:15)。我們不斷地受到警告,基督徒生命中最大的危險,就是重新陷入奴役之中。我想描述那條路,讓人能從奴役中走出來,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或者說,我想描述這個人本身。

首先,這些話語是一個重生之人的語言;其次,是一個軟弱之人的語言;第三,是一個苦惱之人的語言;第四,是一個正處於完全自由邊緣之人的語言。

重生之人

從第七章第十四節一直到第二十三節,有許多重生的證據。「其實,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羅馬書 7:17)。這是重生之人的語言——一個知道自己的心與本性已經更新,且知道罪現在是他裡面的一種力量,而非他自己本身的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羅馬書 7:22)。這同樣是重生之人的語言。當他行惡時,他敢於說:「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理解這一點至關重要。

在《羅馬書》前兩個宏大的部分中,保羅處理了稱義與聖潔的問題。在論述稱義時,他以關於罪的教導作為教義的根基。他所說的不是單數的「罪」,而是複數的「諸罪」——即實際的過犯。在第五章的後半部分,他開始處理「罪」,不是作為實際的過犯,而是作為一種權勢。試想,如果我們沒有《羅馬書》第七章的後半部分,如果保羅在教導中遺漏了信徒罪性這一至關重要的問題,對我們來說將是多大的損失!我們將會錯過那個我們都渴望得到解答的問題:信徒裡面的罪該怎麼辦?答案是什麼呢?重生之人就是意志已經更新,並且能說「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的人。

軟弱之人

許多基督徒犯了一個巨大的錯誤——他們認為只要有了更新的意志就足夠了。但事實並非如此。這位重生之人告訴我們:「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人們常說,只要你下定決心,就能行出你所立的志!但這個人已經像任何人一樣堅決了,卻仍做出這樣的告白:「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 7:18)。

但你可能會問:「神為何要讓一個重生之人發出這樣的告白?他有正確的意志,有一顆渴望行善、渴望盡全力愛神的心,不是嗎?」

讓我們看看這個問題。神賜給我們意志是為了什麼?那些墮落的天使,憑著他們自己的意志,有站立得住的力量嗎?當然沒有。人的意志不過是一個空器皿,神的大能要在其中彰顯。人必須在神裡面尋求一切。你在《腓立比書》第二章中可以看到這一點,在這裡也是一樣:神的工作是在我們心裡運行,使我們立志行事,成就祂的美意。這裡有一個人似乎在說:「神沒有在我裡面運行以致行出來。」但我們被教導說,神運行使我們立志,也運行使我們行事。這種表面的矛盾該如何調和呢?

你會發現,在這段經文(羅馬書 7:6-25)中,聖靈的名字一次也沒有出現,基督的名字也沒有出現。這個人正在掙扎、奮鬥,試圖去成全神的律法。這裡提到的不是聖靈與基督,而是律法,出現了近二十次。這一章展示了一位信徒正竭盡全力,憑著他重生的意志去順服神的律法。不僅如此,你還會發現「我」、「我」、「我的」這些小詞出現了四十多次。這是一個重生的「我」,在沒有被聖靈充滿的情況下,憑著自己的軟弱試圖順服律法。這幾乎是每一位聖徒的經歷。歸正之後,人開始盡力而為,卻失敗了。但如果我們被帶入完全的光中,我們就不再需要失敗。如果我們在歸正時就領受了聖靈的豐滿,我們甚至根本不必經歷這種失敗。

神允許這種失敗,是為了讓重生之人學會他自己徹底的無能。正是在這場掙扎的過程中,我們對自己徹底罪性的覺悟才產生。這是神對付我們的方式。祂允許人努力去成全律法,這樣,當他掙扎奮鬥時,他就能被帶到這一點:「我是神重生的孩子,但我卻徹底無力順服祂的律法。」看看整章中用來描述這種狀況的強烈詞彙:「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羅馬書 7:14);「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把我擄去」(羅馬書 7:23);最後,「我這苦惱的人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 7:24)。這位在此深切悔罪的信徒,完全無法順服神的律法。

苦惱之人

做出這種告白的人,不僅是一個重生且軟弱的人,他還是一個苦惱的人。他徹底地不快樂、痛苦。是什麼讓他如此痛苦?是因為神賜給了他一個愛神的天性。他感到極度苦惱,是因為他覺得自己沒有順服他的神。他心碎地說:「不是我做的,但我正處於罪的可怕權勢之下,它壓制著我。是我,卻又不是我:哀哉!哀哉!這就是我自己;我與它結合得如此緊密,它與我的本性交織得如此深重。」當一個人能從心底深處學會說「我這苦惱的人啊!」時,神是應當稱頌的。他正走在通往《羅馬書》第八章的路上。

許多人把這段告白當作犯罪的枕頭。他們說,如果保羅都要這樣承認自己的軟弱與無助,他們又算什麼,為什麼還要試圖做得更好呢?於是,對聖潔的呼召就這樣被悄悄擱置了。求神讓每一個人都學會用這裡所寫的靈來說這句話!當我們聽到罪被稱為神所憎惡的可憎之物時,我們當中難道沒有許多人對這個詞感到畏縮嗎?如果所有那些不斷犯罪的基督徒都能把這節經文放在心上,該有多好。如果你說了一句尖刻的話,就說:「我這苦惱的人啊!」每當你發脾氣時,就跪下來,明白神從未打算讓祂的孩子停留在這種狀態中。如果我們能把這句話帶入日常生活,每當我們因自己的榮譽而受觸動時就說出來;如果我們在說尖刻的話時,在每次得罪主神、得罪那在謙卑、順服與自我犧牲中的主耶穌基督時,都能將這句話銘記在心,那該有多好!求神讓我們忘記其他一切,只呼喊:「我這苦惱的人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為什麼你每次犯罪時都應該這樣說?因為當一個人被帶到這種告白時,救贖就近了。請記住,讓他感到苦惱的,不僅僅是感到軟弱和被擄,最重要的是,他感到自己得罪了神。律法正在做它的工,使罪在他眼中顯得極其邪惡。想到不斷地叫神擔憂,變得令人無法忍受。正是這一點引發了那刺耳的呼喊:「我這苦惱的人啊!」只要我們還在談論和爭辯我們的無能與失敗,只試圖弄清楚《羅馬書》第七章的意思,這對我們就沒什麼益處。但一旦每一次犯罪都加深了我們的苦惱感,一旦我們感到自己的整個狀態不僅是無助,而且是實際的、極其罪惡的,我們就不僅會被迫問:「誰能救我們?」更會呼喊:「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即將得救之人

這個人已經試圖順服神那美好的律法。他愛這律法;他為自己的罪流淚;他試圖去征服。他試圖克服一個又一個過犯,但每一次都以失敗告終。他所說的「取死的身體」是什麼意思?是指我死時的身體嗎?當然不是。在第八章中,你對這個問題有了答案:「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馬書 8:13)。這就是他尋求脫離的取死的身體。

現在,他正處於得救的邊緣!在第七章第二十三節,我們讀到:「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這是一個被擄的人在呼喊:「我這苦惱的人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他是一個感到自己被捆綁的人。但請看第八章第二節的對比:「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這就是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獲得的救贖,是聖靈帶給被擄者的自由。一個被「基督耶穌裡賜生命聖靈的律」所釋放的人,還能繼續被囚禁嗎?

但你可能會說,那個重生之人在第六章說話時,還沒有聖靈。是的,他還不知道聖靈能為他做什麼。

神並非像自然界中盲目的力量那樣藉著祂的靈做工。祂引導祂的子民,如同引導有理性、有智慧的受造物。因此,當祂想要賜給我們那應許的聖靈時,祂首先會帶我們走到自我的盡頭,帶我們確信:儘管我們一直努力順服律法,但我們失敗了。當我們走到那一步時,祂就會向我們顯明,在聖靈裡,我們擁有順服的能力、得勝的能力,以及真正聖潔的能力。神運行使我們立志,祂也準備好運行使我們行事,但許多基督徒誤解了這一點。他們認為既然有了意志,就足夠了,現在他們就能行出來了。事實並非如此。新的意志是一種永久的恩賜,是新性情的屬性。行出來的能力並非永久的恩賜,而是必須時刻從聖靈領受。只有那些意識到自己作為信徒的軟弱的人,才會學會藉著聖靈過聖潔的生活。這個人正處於那偉大救贖的邊緣;通往榮耀第八章的道路已經鋪好了。我現在要問這個嚴肅的問題:你生活在哪裡?對你而言,是「我這苦惱的人啊!誰能救我?」然後偶爾體驗一下聖靈的大能嗎?還是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聖靈的律已經使我脫離了罪和死的律」?

聖靈所做的是賜下勝利。「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馬書 8:13)。是聖靈——神格的第三位格——在做這件事。當心門敞開去接受祂時,祂就進來並在那裡掌權,日復一日、時時刻刻地治死身體的惡行。

我想把這一點講清楚。親愛的朋友,請記住,我們需要的是做出決定並採取行動。聖經中提到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基督徒。聖經在《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和《加拉太書》中談到了順從肉體;這就是成千上萬信徒的生活。他們在聖靈裡缺乏喜樂,缺乏聖靈所賜的自由,完全是因為肉體。聖靈在他們裡面,但肉體卻統治著生活。他們所需要的是被神的靈引導。如果我能讓祂的每一個孩子都意識到,永恆的神已經賜下祂親愛的兒子基督耶穌,每天看顧著你,而你要做的就是信靠,那該有多好!如果我能讓祂的孩子們明白,聖靈的工作就是讓你時刻記得耶穌,並信靠祂,那該有多好!聖靈的到來,就是為了讓這份與祂的連結時刻保持不斷。讚美神賜下聖靈!我們太習慣於把聖靈當作一種奢侈品,只在特殊時刻、或為了特殊的牧者與人物才需要。但聖靈對於每一位信徒,在每一天的每一刻都是必要的。讚美神,你擁有祂,祂使你脫離罪的權勢,讓你獲得在基督裡救贖的完全體驗。

誰渴望擁有聖靈的大能與自由?哦,弟兄,在神面前作最後一次絕望的呼喊吧:「神啊,我必須永遠這樣犯罪下去嗎?我這苦惱的人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你準備好在神面前因這呼喊而倒下,並尋求耶穌的大能在你裡面生活與工作了嗎?你準備好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了嗎?

如果我們的生命沒有被聖靈充滿,我們去教會、參加聚會、研讀聖經、禱告又有什麼用呢?這才是神所要的。除此之外,沒有什麼能使我們過上有能力與平安的生活。當牧師或家長使用教義問答時,提出問題,就是為了得到答案。令人悲哀的是,許多基督徒滿足於這裡提出的問題:「我這苦惱的人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卻從未給出答案。

他們沒有回答,而是保持沉默。他們沒有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而是永遠在重複那個沒有答案的問題。如果你想要通往基督完全救贖的道路,想要聖靈的自由——神兒女榮耀的自由——就請穿過《羅馬書》第七章。然後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不要滿足於永遠在那裡呻吟,而要說:「我,一個苦惱的人,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即使我還沒有完全看見,我也要讚美神。」

救贖就在那裡;聖靈的自由就在那裡。神的國就是「聖靈中的喜樂」(羅馬書 14:17)。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