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知道卻不去行

第十三章 —— 知道卻不去行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羅馬書 2:17-21)

在羅馬書第一章中,我們看到了外邦人可怕的不義及其隨之而來的黑暗。在第二章中,我們看到了猶太人的自以為義,以及那種「認識神的旨意卻不去行」的致命錯覺。人們指著神誇口,以以色列人擁有神聖啟示、作為神旨意的保管者而自豪,卻從未想到不遵行那旨意的愚昧。這正是基督所警告的邪惡,祂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我們今天的主題是:指著神誇口、喜愛研讀並認識祂的旨意,卻不去實行,這是一種可怕的可能性。讓我們試著找出這種在基督教會中與在以色列人中同樣頻繁出現的悲慘現象的原因。這將引導我們看見其醫治之道。讓我們將自己的生命帶入聖經教導的完全亮光中,查驗遵行神的旨意是否真的在我們的思想與行為中,佔據了它在神的心意與基督的教導中所擁有的至高地位。

人們會說,從事物的本質來看,每一位基督徒都應當知道,遵行神的旨意正是真正信仰的精髓。無論我們視祂為創造主還是立法者,為父還是救贖主,我們都不得不承認,若不活著去遵行祂的旨意,我們就無法尊榮或取悅祂,也無法履行我們與祂的關係。無論我們想到的是從罪的權勢中得釋放,還是行走在與祂的相交與愛中,亦或是參與祂事奉的快樂(無論是在今生還是來世),一切都指向遵行神的旨意,這是真正活在救贖喜樂中的唯一途徑。為什麼這麼多基督徒從未知道遵行神的旨意是基督徒生命的首要責任,是其健康與安全的必要條件?

對於許多人來說,原因是對救贖本質的完全誤解。他們誤解了神榮耀的福音。他們聽說神藉著白白的恩典稱不敬虔的人為義,而不需要他做任何他曾經做過或需要做的善行來換取神的恩寵。他們聽得沒錯,但理解錯了。他們滿足於相信罪得赦免、脫離刑罰,卻從未看見救贖意味著恢復與神的愛與相交,恢復到遵行祂旨意的榮耀與福分中。滿足於從罪咎中得救,他們從未想到從「行罪」中得救才是救贖大能的真實證明,才是進入與神相似與聖潔生活的真實開端。那種完全的合理性、不可言喻的福分、不可或缺的必要性,以及尋求並喜愛遵行神的旨意(如同行在天上)的至高義務,從未在他們心中升起。為了跟隨並執行神的旨意而完全放棄自己的意志,從未成為他們信條的一部分。他們滿足於對基督徒責任的傳統、世俗觀點,卻從未想到凡所知道的神的旨意,都必須立刻去行。

對另一些人來說,遵行神旨意失敗的原因,是對救贖能力的誤解。他們相信神的律法在要求上是不變的,完全順服它是他們義不容辭的責任。他們從聖經與經驗中學到,自己是多麼無力去滿足這些要求。他們從未理解在新約中,那帶著嚴厲要求與定罪的神的律法,是如何轉化為神的旨意——這不僅意味著要求,更意味著實際的生命能力。他們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你們不在律法之下(帶著它的無能),而是在恩典之下(帶著它的全能),在你們裡面運行祂所要求的一切。他們被律法主義的精神所束縛,不相信活在神的旨意中是可能的。他們欽佩並喜愛這樣的應許:「我的恩典夠你用的,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或者這樣的見證:「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卻不敢期望在自己的經歷中實現這些。他們認為不可能時刻都在遵行神的旨意。

還有一些人,他們既相信義務也相信可能性,卻仍抱怨不斷失敗。對他們而言,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對「認識神的旨意」的誤解。他們非常認真地研讀神的話語以尋求神的旨意,卻未能在那知識中找到實行的力量。他們不知道,唯有當聖靈的亮光顯明神的旨意時,祂的大能才會在我們裡面將其作成。藉著我們的人類智慧所發現並接受的神的旨意,必須靠我們人類的力量去順服。那謙卑、如孩童般的心,相信父必藉著祂的聖靈向我們顯明祂要我們做什麼,也必會領受恩典去相信:對於父所要與所顯明的,祂必賜下所需的力量。當我們看見僅僅擁有話語並從中提取我們認為該做的事是不夠的,而是要等候神來引導,以認識祂要我們做什麼時,我們就會學到:藉著祂的聖靈被教導神的旨意,是得著祂加力去實行這旨意的一半祕訣。

信徒啊!耶穌基督你的救主來到世上是為了遵行神的旨意,並使你也能遵行它。你是否認識祂是你的主人,祂要求擁有你的整個生命,包括你的每一種能力與每一個時刻?你是否承認了祂的主權,並完全降服於祂,只活在祂要你活的樣式中?你是否在對祂大能的信心下,作了這樣的降服,並相信藉著祂的聖靈,祂會印證並維持這降服?噢,那麼,不要害怕去相信祂會向你顯明神對你的一切旨意,並裝備你去實行它!要相信,每天清晨,祂都會開啟你的耳朵聽祂的聲音,並且對於心裡柔和謙卑的人,祂必賜下神的光與神的力量,以成就神的一切旨意。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