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新的靈與神的靈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以西結書 36:26-27
神在兩個偉大的時代中啟示了祂自己。在舊約中,我們看到的是應許與預備的時代;在新約中,則是應驗與領受的時代。與這兩個時代的差異相呼應的,是神聖靈的雙重工作。在舊約中,我們看到神的靈臨到人身上,在特定的時間與方式下對他們工作,從上頭、從外面向裡面工作。在新約中,我們看到聖靈進入他們裡面,住在他們裡面,從裡面向外、向上工作。前者我們看到神的靈作為全能與聖潔的主;後者我們看到祂是耶穌基督之父的靈。
聖靈這雙重運作的差異,不應被視為舊約結束後,前者就停止了,或者新約中就沒有預備的工作。絕非如此。正如舊約中有對神靈內住蒙福的預期,如今在新約中,這雙重工作依然持續。根據知識、信心或忠心的缺乏,一位信徒在今天可能仍停留在舊約聖靈工作的程度。內住的靈確實已經賜給了每一位神的兒女,然而他可能對應許的前半部分——在重生中賜給我們的新靈——之外知之甚少,對作為一位活生生的人位、被放在我們裡面的「神的靈」幾乎一無所知。聖靈在使人為罪自責、為義自責,引導人悔改、信靠與進入新生命的工作,僅僅是預備性的工作。聖靈時代獨特的榮耀,是祂在信徒心中神聖的個人內住,在那裡啟示父與子。只有當基督徒理解並記住這一點,他們才能支取在基督耶穌裡為他們預備的完全祝福。
在以西結的話語中,我們發現神藉著祂的靈所賜下的這雙重祝福,被極其鮮明地陳述出來。第一是:「我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也就是說,人自己的靈要被神靈的工作所更新與激勵。當這完成後,便有了第二個祝福:「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去住在那個新靈裡。神要居住的地方,必須有一個居所。在亞當身上,祂必須先造一個身體,才能將生命的氣吹進他裡面。在以色列,必須先建造並完成會幕與聖殿,神才能降臨並佔有它。同樣地,一顆新心被賜下,一個新靈被放在我們裡面,作為神自己的靈被賜下並住在我們裡面的不可或缺的條件。這差異與大衛的禱告中所見相同。首先是:「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然後是:「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或者如經文所指:「從靈生的,就是靈」:這裡有神聖的靈在生,也有被祂所生的新靈。因此兩者是有區別的,「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的靈是更新、重生的靈;住在其中,卻又與之有別的,是神的聖靈,在我們裡面、與我們一同、並藉著我們作見證。
認識這種區別的重要性很容易理解。我們將能理解重生與聖靈內住之間的真實關係。前者是聖靈的工作,藉此祂使我們為罪自責,引導我們悔改並信靠基督,並賦予我們一個新的本性。藉著聖靈,神因此應驗了應許:「我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信徒現在是神的兒女,是一個準備好讓聖靈居住的殿。當信心支取它時,應許的後半部分就如前半部分一樣確實地應驗。只要信徒只看著重生,以及在他靈裡所做的更新,他就無法進入為他預備的喜樂與力量的生命。但當他接受神的應許,即存在著比新本性、比內在聖殿更好的東西,即父與子的靈要住在他裡面時,一個關於聖潔與蒙福的奇妙前景就打開了。他唯一的渴望就是正確地認識這位聖靈,祂如何工作、祂要求什麼,以及他如何能完全體驗祂的內住,以及祂所賜予的——在我們裡面啟示神的兒子。
有人會問,神應許的這兩部分是如何應驗的?是同時還是先後?答案很簡單:從神那邊來看,這雙重恩賜是同時的。聖靈是不分開的:在賜下聖靈時,神賜下了祂自己以及祂所擁有的一切。五旬節那天就是如此。三千人在一天之內領受了新靈,伴隨著悔改與信心,然後在受洗後,領受了內住的靈,作為神對他們信心的印記。藉著門徒的道,那臨到他們身上的靈,在眾人身上大能地工作,改變了性情、心與靈。當他們在這種新靈的大能中相信並承認時,他們就領受了聖靈的洗,住在他們裡面。因此,在神靈大能運行、教會活在聖靈大能中的時代,從基督徒生命之初,他們就領受了聖靈明顯的印記與內住。然而,聖經中也有跡象表明,根據傳道人的恩賜或聽眾的信心,這應許的兩半可能並非如此緊密相連。撒馬利亞在腓利傳道下歸主的信徒是如此;保羅在以弗所遇見的歸主者也是如此。在他們身上,重複了使徒們自己的經歷。我們認為他們在主死前已是重生的人;直到五旬節,那應許才應驗:「祂要住在你們裡面!」在他們身上所見的——正如舊約與新約中,聖靈的恩典分為兩個獨立的彰顯——在我們今天仍可能發生。當教會屬靈生命的標準低落、病態時,當聖道講道與信徒見證中,都沒有明確宣講內住之靈的榮耀真理時,我們不必驚訝,即使神賜下祂的靈,祂也僅被認識與體驗為重生的靈。祂內住的臨在將依然是一個奧秘。在神的恩賜中,基督的靈在祂的一切豐滿中,一次性地作為內住的靈被賜下;但祂被領受與擁有的程度,僅限於信徒信心的觸及範圍。
教會普遍承認,聖靈沒有得到祂作為父與子同等者應有的認可,祂是唯一能讓人真實擁有並認識父與子、教會唯一藉此擁有美麗與蒙福的神聖人位。在蒙福的宗教改革中,基督的福音必須從那種將人的義作為稱義基礎的嚴重誤解中被辯明,並且必須維護神恩典的白白性。隨後的時代被託付了在該基礎上建立的責任,並發展神恩典的豐富藉著耶穌的靈的內住,能為信徒做些什麼。教會對已領受的過於滿足,而關於聖靈在祂的引導、成聖、加力的大能中,對每一位信徒將成為什麼樣的教導,在我們的福音派教導與生活中,從未佔據應有的地位。
許多熱切的基督徒會認同一位聰明的年輕信徒最近的告白:「我想我理解父與子的工作,並在其中喜樂,但我幾乎看不見聖靈的位置。」讓我們與所有懇求神大能地在教會中運行聖靈工作的人聯合起來,讓每一位神的兒女都能證明雙重應許在他身上得到應驗:我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讓我們祈求能如此領悟內住之靈的奇妙祝福,以至於轉向內心,使我們整個內在生命為此敞開,迎接父愛與耶穌恩典的完全啟示。
「在你們裡面!」、「在你們裡面!」我們經文中這兩次重複的話語,是「新約」的關鍵詞之一。「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將我的敬畏放在他們心裡,他們就不會離開我。」神創造人的心作為祂的居所。罪進入並玷污了它。四千年來,神的靈努力工作以重獲佔有權。在基督的道成肉身與贖罪中,救贖得以完成,神的國度得以建立。耶穌能說:「神的國來到你們這裡了」;「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我們必須向內尋求新約的應驗,這不是儀式的約,而是生命的約:在永恆生命的大能中,神的律法與敬畏要被放在我們心裡:基督自己的靈要住在我們裡面,作為我們生命的大能。基督得勝者的榮耀,不僅是在各各他、在復活或在寶座上可見,更是在我們心中:在我們裡面,在我們裡面,才是祂救贖之真實與榮耀的真正彰顯。在我們裡面,在我們最深處,是隱藏的聖所,那裡有約櫃,灑著寶血,包含著內住之靈以永活的筆觸所寫下的律法,在那裡,藉著聖靈,父與子如今前來居住。
我的神啊!我為這雙重的祝福感謝祢。我感謝祢為祢自己在我裡面建造了那奇妙聖潔的殿——賜給我一個新靈。我也感謝祢那更奇妙的神聖臨在,祢自己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並在那裡啟示父與子。
我的神啊!我懇求祢為我打開眼睛,看見這愛的奧秘。讓祢的話語「在你們裡面」,使我在祢的謙卑面前低頭,滿懷戰兢的敬畏,願我唯一的渴望就是讓我的靈確實成為祢靈的配得居所。讓它們在神聖的信靠與期待中提升我,去尋求並支取祢應許所意味的一切。
我的父啊!我感謝祢,祢的靈確實住在我裡面。我祈求祢,讓祂的內住大有能力,在與祢的活潑交通中,在祂更新大能的成長體驗中,在見證祂臨在與我榮耀的主耶穌內住的常新膏抹中。願我每日的行走,都在祂聖潔臨在於我裡面的深切敬畏中,並在祂所做的一切工作中體驗那喜樂。阿們。
[1] 耶利米書 31:34
[2] 哥林多前書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