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日——父母的軟弱
「你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母耳記上 2:29-30)「我必永遠降罰與他的家,因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撒母耳記上 3:13)
有些人天生就是統治者;這對他們來說毫不費力,這是他們的本性;他們常在不知不覺中做到。另一些人則對此感到不自然;他們要么退縮,要么即使嘗試,也徹底失敗。他們似乎缺乏使他們勝任這項工作的恩賜;這總是一種掙扎與努力。在普通生活中,人們可以選擇,或被選擇去填補他們作為統治者或指揮官的職位。在家庭生活中,我們看到了一種奇怪且非常莊嚴的景象:每一位父母都必須統治,無論他是否勝任。他的不勝任並不能免除他的責任;他未能統治的嚴重後果仍然會臨到他自己和他的孩子身上。軟弱的老以利,對神的事工忠心,準備為神的約櫃而死,卻對作為父母的職責不忠,無法約束他的兒子,這幅圖畫向我們提出了關於父母軟弱的原因、後果與醫治的必要探討。
- 我們已經提到天生缺乏統治能力是一個原因。但這絕非絕對,以至於堅定的努力不能在某種程度上彌補,更不用說神的恩典不能改變它。因此,我們必須尋找其他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缺乏自我紀律。基督徒不能問什麼是容易或自然的,他喜歡什麼或什麼看起來是可能的。他唯一的問題必須是:什麼是職責?神命令了什麼?即使對於最軟弱的性格,將自己交給神旨意中神聖的「應當」與「必須」,也有著奇妙的加強作用。害怕使父憂傷,渴望取悅祂,確信祂的力量能幫助我們的軟弱——這樣的思想會喚醒並強化靈魂的能量。意志甦醒了,沒有什麼比衷心努力順服更令人振奮的了。正是因為基督徒父母太少意識到,且太少受到教會的教導,即治理好家庭是一個單純的職責問題,是一個必須遵守的命令,所以許多孩子因父母的軟弱而毀滅。不約束孩子就是通過尊重孩子過於尊重神來羞辱神,因為神所賦予的職責被讓位給了孩子的意志。
與此密切相關的是那種被誤稱為仁慈的好脾氣軟弱,它無法忍受責備、阻撓或懲罰孩子。這不過是一種懶惰的形式:它無法費心去根據神的話語統治與引導自己的情感;它拒絕懲罰帶給父母的痛苦。唉!它不知道自己選擇了看著孩子在不受約束中成長的更大痛苦。基督徒生活中的任何恩典若沒有犧牲都無法獲得;這種影響並塑造其他靈魂歸向神的高尚恩典,需要特別的自我犧牲。像每一項困難的工作一樣,它需要目的、專注與毅力。
但父母軟弱的主要原因將會發現更深——缺乏對神自己真正委身的生活。神是偉大的統治者與教育者;現有的權柄,父母的權柄,也是神所命定的;在自己的生活中不活在對神的順服之下的人,就沒有統治與指揮他人的權柄秘訣。敬畏神是智慧的開端,也是統治工作的智慧開端;個人敬虔的失敗是父母失敗的根源。
- 這種父母軟弱所帶來的後果。在我們所處的因果律中,有一個因素使其顯得格外莊嚴且可怕。那就是:通常當人們意識到這些後果時,往往已經太遲,無法挽回了。我們的行為就是種子;沒有人看著一顆小小的種子,能想像出它將長成多麼巨大的樹,或是結出多麼高貴或苦澀的果實。我們在周遭人身上看到的後果,似乎很難對我們產生影響;自私的心總會用一種令人愉悅的希望來粉飾自己,認為至少在我們的情況下,結果不會那麼慘重。當良心或經驗告訴父母,他們也曾犯過「順從孩子的意志多於尊崇神的榮耀」的錯誤時,我懇請他們看看以利及其家庭在神審判下的寫照。讓他們仔細思想神所說的話。讓他們記住,在整個宇宙中,唯有與我們受造的律相和諧,才有真正的福祉。無論在地上或天上,在自然界或恩典中,在個人、家庭和教會裡,順服神為受造物所設立的律,是通往幸福的唯一途徑。違背那律就是自招苦難。如果父母——神命定他們在家庭中彰顯祂父權統治的樣式——因無知或懶惰而陷入軟弱,他們就必須承擔自然的結果。這結果或許不會總是顯得程度相同或速度一致,但在孩子品格能力的喪失、平安與幸福的喪失,甚至在許多情況下靈魂永遠的喪失上,他們必將自食其果。神在家庭中設立父母的權柄,作為祂自己權柄的象徵,父母與孩子都當藉此尊崇祂;若羞辱祂,就是失去祂的恩寵與祝福。
- 醫治這種軟弱的方法。在談論原因時,我們已經指出了某些補救措施。第一點是:藉著神的恩典,立定心志去行神的旨意。我的責任從不以我感覺自己有能力做什麼來衡量,而是以神的恩典使我能做什麼來衡量。在開始行動之前,我永遠無法完全知道恩典能使我做到什麼地步。惡習只能一點一點地被克服。但凡有的,還要加給他。讓軟弱的父母接受這作為神所賦予的責任:他必須管教他的孩子。讓他記住,不管教和約束孩子,意味著父母與孩子都因不行神的旨意而羞辱了神。讓他將自己降服於恩典的神,立志去行祂的旨意,無論這看起來多麼不可能;這降服必蒙悅納,恩典也必不被扣留。一步一步地,在許多失敗之中,那行神旨意的誠實努力絕不會沒有獎賞。
除了這一點,失敗的父母還應學習管教藝術中一些最簡單的法則。失敗往往歸咎於對這些法則的完全無知與忽視。管教,就像我們不熟悉的任何藝術一樣,必須學習。正如常被提及的,其中一些規則如下:不要一次下達太多命令;必要時從一件事開始。如果你能確保孩子順服這一件事,你自己和孩子對於你管教能力的意識就建立了。不要下達你無法執行,或孩子沒有能力順服的命令。從容易確保順服且孩子容易做到的事情開始,證明你的權柄;在所有學習中,我們都是由易入難。命令應以冷靜、深思熟慮的語氣下達,並保持完全的自我控制;倉促、無節制的訓誡只會導致悖逆。自我管理是所有管教的祕訣;當你自己藉著自制來尊崇律法時,他人也會學會尊崇它。
最重要的是,想要管教得當的基督徒父母,務必記念神。他是神的僕人,在做神的工作。神愛這些孩子,並希望他們為祂受教。祂是你的聖約之神;要依靠祂成為你的幫助與力量。是神藉著你來治理你的家。將你自己降服於祂。不僅要為幫助而禱告,更要確信這幫助必已賜下。不僅要相信,更要帶著「幫助已賜下,且正一點一點在你裡面動工」的確信去行動。對你的天父說,你渴望不惜任何代價盡你的責任,並藉著你的孩子來尊崇祂。並且,請依靠祂,帶著一種安靜、安息的確信,相信在這裡,神的力量也必在你軟弱中動工。
我的神啊!我帶著恐懼戰兢俯伏在祢面前,祢是公義的神,祢必不將祢的榮耀歸給別人,也不會任憑罪惡在祢的僕人身上而不受懲罰。主啊,求祢將祢藉著對祢僕人以利一家的可怕審判所教導教會的莊嚴功課,深深銘刻在我的心上。
不管教和約束我們的孩子,任憑他們隨己意行,就是尊崇他們過於尊崇祢。在我們察覺之前,軟弱已變成了罪惡,在我們自己身上,也在我們孩子身上。祢照著祢的形象造了每一位父母,使他成為家中的君王,好讓他能治理好自己的家,並吩咐他的兒女遵行主的道。祢使祢的祝福取決於他權柄的行使與他們的順服。
神啊!求祢憐憫我們。願「祢命令我們治理家庭」、「祢對悖逆的審判」、「祢對那些致力於順服之人所應許的恩典」,以及「祢對一個在敬畏祢中治理的家庭所賜的祝福」這些思想,激勵我們全心全意在敬畏祢中完成我們神聖的呼召。最重要的是,讓我們相信,當我們和孩子在這事上遵行祢的旨意時,我們正走在今生與來世真正蒙福的道路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