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 第二十天 肉體在十字架上被定罪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馬書 8:3)。

在羅馬書 8:7 中,保羅寫道:「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在這裡,保羅揭示了肉體中罪的深重。在第7章中,他說肉體中沒有良善。在這裡,他更進一步,告訴我們肉體是與神為仇的:它恨惡神和祂的律法。正因如此,神在十字架上定了肉體中罪的罪案;所有臨到罪的咒詛,都臨到了罪所居住的肉體上。當信徒明白這一點時,他就會停止任何試圖在肉體中成全那在聖靈裡開始之事的嘗試。這兩者是致命的、不可調和的仇敵。

看看這如何成為真正基督徒生活的根基(羅馬書 7:3-4):「神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神律法的一切要求都將得到成全,不是在那些努力遵守律法的人身上——那是不可能的——而是在那些隨從聖靈,並在祂的大能中活出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贏得、並在復活中賜給我們的生命的人身上。

願神讓祂的兒女學會這雙重的功課。在我裡面,即在我從亞當那裡得來的舊本性中,確實沒有任何良善能滿足聖潔神眼目的!而那肉體,無論經過什麼樣的操練、掙扎或禱告,永遠不可能變得比現在更好!但神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以人的樣式——在十字架上定了罪案。「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就不定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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