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 第六天 背起十字架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馬太福音 10:38-39)

我們已經讀過保羅關於十字架以及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一些偉大話語。現在讓我們轉向主自己,聽聽祂要教導我們什麼。我們會發現,保羅在釘十字架後能公開且完整教導的,主在起初是以門徒幾乎無法理解的話語給出的,但其中卻包含了完整真理的種子。

就在基督差遣門徒的任命訓詞中,祂第一次使用了「門徒必須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祂」這一表達。

門徒對這些話唯一能聯想到的意義,來自他們經常看到的景象:當一個被判十字架死刑的作惡者,被帶往刑場背負著他的十字架時。在背負十字架的過程中,他承認了加在他身上的死刑判決。基督希望祂的門徒明白,他們的本性是如此邪惡與敗壞,以至於唯有喪掉他們天然的生命,才能找到真正的生命。對祂自己而言,祂一生都在背負祂的十字架——祂知道因我們的罪,這死刑的判決正落在祂自己身上。因此,祂希望每個門徒都背起他的十字架——對他自己及其邪惡、屬肉體本性的死刑判決。

門徒無法立刻理解這一切。但基督給了他們種子般的話語,這些話語會在他們心中發芽,並在後來開始顯明其全部含義。門徒不僅要在自己身上帶著死刑的判決,還要學會跟隨主走向祂的十字架,從而找到喪掉生命的力量,並取而代之領受那藉著基督十字架而來的生命。

基督要求祂的門徒撇下一切,背起十字架,放棄他們整個意志與生命,並跟隨祂。這呼召也臨到我們,要我們放棄那自我滿足與自我高舉的「自我生命」,並在與祂的相交中背起十字架——這樣我們就能有份於祂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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