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上帝。我要與他們立永恆之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耶利米書 32:38, 40)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我也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作為永恆之約。」(以西結書 36:26-27,37:26)
我們已經讀過關於新約設立的話語。讓我們來聽聽耶利米與以西結書中關於它的進一步教導,在那裡,上帝稱其為永恆之約。在每一個約中都有兩方。而約的基礎在於每一方都必須忠實地履行自己承諾的部分。任何一方的不忠都會破壞約。
舊約就是這樣。上帝曾對以色列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上帝」(耶利米書 7:23,11:4)。這些簡單的話語包含了整個約。當以色列人不順服時,約就被破壞了。以色列人是否有能力順服並不在考慮之列:不順服就喪失了約的特權。
如果要立一個新約,且要比舊約更好,這就是必須預備的一件事。如果不能為確保順服提供保障,任何新約都毫無益處。順服是必須的。上帝作為創造主,除非祂的受造物順服祂,否則祂絕不可能將他們納入祂的恩寵與相交之中。這是不可能的。如果新約要比舊約更好,如果它要成為一個永恆之約,永不被破壞,它就必須為確保立約之民的順服提供某種充分的保障。
這確實是新約的榮耀,那超越的榮耀,即這種保障已經被預備好了。以一種人類思想無法構想的方式,藉著一種從未進入任何人類契約的條款,藉著一種上帝無限的謙卑、能力與信實將得到最奇妙彰顯的承諾,藉著神聖智慧與恩典的超自然奧秘,新約不僅為上帝的信實,也為人的信實提供了保證!而這唯一的途徑,就是上帝親自承諾去確保人那一部分的責任,正如祂確保祂自己那一部分一樣。請務必試著領會這一點。
正是因為新約這一核心部分,如此超越並顛覆了人類對「約」的理解,以至於從加拉太人開始的基督徒,一直無法看見並相信新約真正帶來了什麼。他們認為人的不忠是一個必須永久考慮在內的因素,是完全無法克服與治癒的,因此不應期待一種順服的生活,一種內心有良心平安的見證、從上有上帝喜悅的見證的生活。因此,他們試圖用論證與動機來激發自己的心,卻從未意識到聖靈是如何成為基督徒所當做的一切事情的永恆、普遍、全能的運行者。
讓我們懇切地祈求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啟示祂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事;那些未曾進入人心之事;那新約奇妙的生命。一切都取決於我們對上帝將在我們裡面成就何事的認識。請聽上帝在耶利米書中,在宣告新約之後不久,為進一步闡明它而談到的永恆之約的兩個部分。那關於心必須被修正的核心思想,在這裡得到了重申與證實。「我要與他們立永恆之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這就是說,上帝將是不變地信實。祂不會離開我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這是後半部分:以色列也將是不變地信實。而這正是因為上帝將把祂的敬畏放在他們心中,使他們不離開祂!上帝不會離開他們,他們也同樣不會離開祂!正如祂承諾履行祂的部分一樣,祂也承諾履行他們的部分,使他們不離開祂!
請聽上帝在以西結書中關於祂平安之約、祂永恆之約條款之一的話語(以西結書 34:25,36:27,32:26):「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在舊約中,我們找不到任何類似的東西。相反,從金牛犢的故事和打破約版開始,我們看到的是不斷背離上帝的悲慘事實。我們發現上帝渴望看到祂所樂見的事,卻無法找到。「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申命記 5:29)。我們在整卷申命記中發現,這在任何宗教或宗教立法者的歷史中都是絕無僅有的,摩西非常明確地預言了他們對上帝的離棄,以及隨之而來的可怕咒詛與分散。直到他威脅的結尾(申命記 30:6),他才給出了新時代將要到來的應許:「耶和華你上帝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你可以存活……你必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整個舊約都依賴於人的信實:「耶和華你上帝守約,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慈愛。」如果人不能守約,上帝守約又有何益呢?在律法的「如果你們謹慎遵守」被應許的話語「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所取代之前,沒有什麼能幫助人。新約唯一至高的差異;中保、寶血與聖靈被賜下的唯一目的;上帝所尋求並親自承諾要結出的唯一果子就是:一顆充滿祂敬畏與愛的心,一顆緊緊跟隨祂而不離開祂的心,一顆祂的靈與祂的律法居住其中的心,一顆以遵行祂旨意為樂的心。
這就是新約最深處的秘密。它以神聖能力的方式處理人的心。它不僅像律法那樣,藉著恐懼或愛、責任或感恩的動機來呼籲人心,它更啟示了上帝自己,祂潔淨我們的心,使它更新,將它從石心徹底變為肉心——一顆柔軟、活潑、充滿愛的心,將祂的靈放在其中,並藉著祂全能的能力與愛,在其中呼吸與運行,使應許成為真實:「我必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一顆與祂完全和諧的心,一種在祂道路上的生活與行走——上帝已經立約承諾在我們裡面成就這一切。祂為我們在約中應盡的責任,正如為祂自己一樣,承擔了責任。
這無非是恢復了上帝與祂按自己形象所造之人之間最初的關係。人活在世上本應是上帝完美的形象,因為上帝本應活在他裡面並在他裡面運行一切,而人本應以將一切歸功於上帝為榮耀與福分。這就是新約、五旬節時代那超越的榮耀,即藉著聖靈,上帝現在能再次成為祂子民內住的生命,從而使應許成為現實:「我必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
隨著上帝的同在在每一天、每一刻都得到保障——「我必不離開他們」;隨著上帝藉著祂自己的靈「將敬畏的心放在我們裡面」,使我們的心能回應祂神聖的同在;隨著我們的心因此與上帝恢復正確的關係,我們能夠,也必將順從祂的律例,謹守祂的典章。
我的弟兄們,以色列人在舊約下最大的罪,即那使祂極其傷心的罪,就是:「他們限制了以色列的聖者。」在新約下,這種罪的危險絲毫未減。這使得上帝無法成就祂的應許。讓我們高於一切,尋求聖靈的教導,向我們顯明上帝設立新約的確切目的,好讓我們藉著相信祂的愛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來尊榮祂。
如果我們詢問那阻礙應許成就的不信之原因,我們會發現它並不難找。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因為缺乏對所應許之福分的渴慕。在世上所有來到耶穌面前的人中,他們對所需醫治的強烈渴望,使他們樂意並歡喜地相信祂的話。當律法完成了它完整的工作,當那從一切罪中得釋放的真實渴望變得強烈並掌控了心靈時,新約的應許一旦被真正理解,就像飢餓之人的糧食一樣。那種認為「不可能不犯罪」的隱晦不信,切斷了接受永恆之約供應的能力。上帝的話語:「我必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謹守遵行我的典章」,被我們按照自己的經歷,而不是按照上帝的話語與祂的本意,以一種軟弱的方式去理解了。於是靈魂陷入了一種絕望,或是一種自滿,說這永遠不可能改變,這使得對罪真正的確信變得不可能。
請讓我對每一位渴望能完全相信上帝所說一切的讀者說:珍惜良心與聖靈每一次對罪的責備。無論那是什麼——急躁的脾氣、尖刻的話語、不仁慈或不耐煩的念頭、任何自私或任性的表現——都要珍惜那在你裡面定罪的東西,將其視為帶領你歸向基督並完全得著祂救恩的訓練的一部分。新約的意義在於滿足那種「不犯罪」的能力的需求,這是舊約所無法給予的。帶著那種需要來到祂面前;它將預備並敞開你的心,去領受永恆之約為你保障的一切。它將帶領你進入那種對上帝全能與信實的謙卑與完全依賴,在其中,祂能夠且必將成就祂所應許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