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 新約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 31:33-34)

以賽亞常被稱為福音派先知,因為他以驚人的清晰度宣告了即將到來的救贖主,無論是在祂的卑微受苦,還是在祂將要建立的國度的榮耀上。然而,神將預言救贖主工作的實際結果,以及祂所要成就的救贖之本質的任務,以一種在舊先知書中前所未見的清晰度,交託給了耶利米(在此處)與以西結(在平行的經文中)。在這些經文中,新約(希伯來書 8:1-13)將其視為神所默示的啟示,揭示了基督作為中保所立的新聖約是什麼。神的計畫被揭示出來,我們看見祂將在我們裡面做什麼,使我們成為配得祂作我們之神的子民。在整個舊聖約中,總有一個問題:人的心與神不對齊。在新聖約中,這個惡疾將被醫治。其核心應許是一顆喜悅神律法、有能力認識神並與祂相交的心。讓我們留意這四重祝福:

  1.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讓我們好好理解這一點。在我們的裡面,或在我們的心裡,並沒有分開的房間可以放置律法,而讓心的其餘部分留給其他事物;心是一個整體。內在與心也不像一間房子,可以裝滿與牆壁材質完全不同的東西,而沒有任何活潑的有機連結。不;內在、心,就是性情、愛、意志與生命。沒有什麼能被放入心裡,特別是神所放入的,而不進入並佔有它,而不贏得它的情感並控制它的整個生命。這就是神承諾要在祂神聖生命與運作的大能中做到的事,將祂律法的靈吹入並貫穿整個內在生命。「我要將它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在西奈山,刻著律法的聖約法版是石做的,作為持久的物質。這意味著什麼很容易理解。石頭完全分別出來只為這一件事——承載並顯明這神聖的書寫。書寫與石頭是不可分割地連結在一起的。同樣地,神在其上得勝、並大有能力地寫下祂律法的心,只為承載那書寫而活,並與之不可改變地合而為一。唯有如此,神才能實現祂創造的目的,使祂的孩子與祂同心同靈,以遵行祂的旨意為樂。當刻在石版上的舊聖約律法完成了揭示並定罪「罪」的工作後,新聖約將以順服的生命與真實的心靈聖潔取而代之。整個聖約的祝福都集中於此——心被調整正確,並適合認識神:「我也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因為他們要一心歸向我。」(耶利米書 24:7)。
  1. 「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不要輕易放過這些話。這兩句話主要出現在耶利米書與以西結書中,與永恆聖約的應許相連。它們表達了聖約關係中最高層次的經歷。唯有當祂的子民學會愛並順服祂的律法,當他們的心與生命完全奉獻給祂與祂的旨意時,祂才能成為這些話所表達的、那不可思議的祝福:「我要作你們的神。」我作為神所是的一切與所擁有的一切,都將成為你們的。作為神,你們所需要或渴望的一切,我都將成為。用這句話最完整的意義來說,我,那無所不在者,將永遠與你們同在,帶著我所有的恩典與愛。我,那全能者,將時刻以我大能的權能,在你們裡面做成一切。我,那至聖者,將在你們裡面啟示我那使人成聖的生命。我要作你們的神。而你們要作我的子民,被我拯救、祝福、統治、引導與供應,並被眾人所知、所見,確實是聖者、榮耀之神的子民。讓我們給自己的心一點時間去默想,並等候聖靈在我們裡面做成這些話所意味的一切。
  1.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與神個別的、個人的相交,即使是最軟弱、最小的人,也將成為新聖約子民每一位成員的奇妙特權。每一個人都要認識主。這並不意味著頭腦上的知識——那並非所有人平等的特權,且那本身有時反而會阻礙而非幫助相交——而是指那意味著領受與同化、且是永生的知識。正如子認識父,因為祂與父合而為一,且住在父裡面,神的兒女也將藉著聖靈領受那屬靈的啟示,使神成為他最認識的那一位,因為他最愛祂,並住在祂裡面。「他們都要蒙神的教導」這一應許,將藉著聖靈的教導而實現。神將會從祂的話語中,對每一個人說出他所需要知道的事。
  1. 「因為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因為」這個詞顯示這是前面一切事的原因。因為這新聖約的寶血具有如此無限的價值,且其在中天上的中保與大祭司具有如此神聖的大能,所以其中應許了如此神聖的罪孽塗抹,以至於神不再記念它。正是這對罪的完全塗抹,潔淨了我們,使我們從罪的權勢中得釋放,好讓神能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以大能顯明祂是我們的神,並藉著祂的聖靈向我們啟示祂深奧的事——祂自己與祂之愛的深奧奧秘。正是耶穌基督在我們之外、為我們所成就的贖罪與救贖,除去了所有的障礙,使神能接納我們,也使我們能配得這一切,讓心裡的律法、對神的權利以及對祂的認識,成為我們每日的生活與永恆的分。

這就是新聖約產業的神聖總結。最後提到的祝福——罪的赦免——在順序上是第一位的,是這一切的根基。第二個祝福——以神為我們的神,以及第三個祝福——神聖的教導,則是果子。而生長在這根基上並結出如此果子的樹本身,就是首先提到的——寫在心上的律法。(關於寫在心上的律法,請參閱註釋 B。)

舊聖約的核心要求「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現在已經得到了滿足。當律法寫在心上,祂就能作我們的神,我們也就能作祂的子民。與神的旨意完全和諧,心靈與生命的聖潔,是唯一能滿足神的心或我們的心的事情。而這正是新聖約以神聖大能所賜予的:「我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因為他們要一心歸向我。」新聖約的生命,關鍵就在於心的狀態,在於神所賜的那顆新心。

但是,如果這一切本應在神的子民身上真實且準確地實現,為什麼我們看見的生命如此稀少,在自己身上經歷的也如此之少呢?答案只有一個:因為你們的不信!我們談到了神與人在創造中的關係,這正是新聖約旨在使其成為可能與真實的基礎。但律法不能被廢除,神也不會強迫人。祂只能在人心願意並接受祂的邀請時,才能實現祂的目的。在新聖約中,一切都是本於信心。讓我們轉離人類的智慧與經驗所說的話,求神親自教導我們祂的聖約意味著什麼。如果我們以謙卑與受教的心堅持這樣的禱告,我們就能確信祂的應許:「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神親自藉著聖靈教導我們,使我們明白祂在話語中對我們所說的話,是我們作為聖約子民的權利。讓我們信靠它。唯有藉著神所賜的信心,我們才能領受這些神所賜的應許。也唯有藉著神所賜的教導與內在啟示,我們才能看見它們的意義,從而相信它們。當神在我們降服於聖靈的心中教導我們祂應許的意義時,我們才能相信並領受它們,並以一種使它們在我們生命中成為現實的大能來領受。

但是,在日常生活的磨難中,真的有可能活出這些祝福的經歷嗎?它們真的是給所有神的兒女的嗎?讓我們換個問題:神能做祂所應許的事嗎?我們相信應許的一部分——罪的完全赦免。為什麼我們不相信另一部分——寫在心上的律法,以及直接的神聖相交與教導呢?我們太習慣於將神所結合的事物分開了——祂兒子客觀的、外在的工作,與祂聖靈主觀的、內在的工作——以至於我們認為新聖約勝過舊聖約的榮耀,主要在於基督為我們所做的救贖工作,而非同樣在於聖靈在我們裡面所做的成聖工作。正是因為對聖靈內住的無知與不信(聖靈是神實現新聖約應許的大能),我們才沒有真正期待這些應許在我們身上實現。

讓我們將心從過去所有失敗的經歷中轉開,因為那失敗的原因除了不信之外別無他物;讓我們完全且衷心地承認失敗所教導我們的——一個重生的人靠自己的力量在神的律法中行走是絕對不可能的——然後安靜且信靠地轉向我們自己的聖約之神。讓我們聽聽祂說祂要為我們做什麼,並相信祂;讓我們安息在祂不可改變的信實與聖約的保證上,安息在祂的全能與在我們裡面做工的聖靈上;讓我們將自己交給祂,作為我們的神。祂將證明,祂在基督裡為我們所做的事,與祂每天藉著基督的靈在我們裡面所做的事,同樣奇妙。


註釋 B——第四章

寫在心上的律法

「寫在心上的律法」這一思想有時會引起困難與沮喪,因為信徒在自己身上看不見或感覺不到與之相對應的東西。一個比喻可能有助於消除這種困難。有些液體可以用來書寫,寫出來後什麼也看不見,無論是當時還是後來,除非將書寫物暴露在陽光下或經過某種化學作用。書寫確實存在,但不懂這個過程的人會認為它不存在,也不知道如何使它變得可讀。一個知曉祕密的人,即使看不見,也會憑信心相信它的存在。

新心也是如此。神已將祂的律法放入其中。「心中有神律法的人,便為有福。」但它是隱形地存在於那裡。那憑信心領受神應許的人,知道它就在自己的心裡。只要在這一點上沒有清晰的信心,所有試圖尋找它或履行那律法的嘗試都將是徒勞的。但當藉著單純的信心持守這應許時,實現它的第一步就邁出了。靈魂隨後就預備好接受關於「律法寫在心上」意味著什麼的教導。這首先意味著,神已將對神律法的愛以及遵行祂一切旨意的預備心,植入新心中。你可能感覺不到這種性情存在,但它確實在那裡。神已將它放在那裡。相信這一點,並確信你裡面有一種神聖的本性,它說——因此你也不要猶豫去說——「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以神的名,憑著信心,說出來吧。

這律法的書寫進一步意味著,神在將這原則植入你心時,已經取用了你所知道的一切神的旨意,並激發那顆新心去順服它。它可能目前是以隱形的文字寫在那裡,而你尚未察覺。那沒關係。在這裡,你所面對的是聖靈神聖且隱祕的工作。不要害怕說:哦,我何等愛你的律法!神已將對它的愛放入你的心,那顆新心。祂已經除去了石心;你必須靠著這顆新心而活。

這律法書寫所隱含的下一件事是,你已經接受了神所有的旨意,甚至是那些你尚未知道的,作為你心中的喜樂。當你將自己交給神時,你已經將自己完全交給了祂的旨意。那是你進入聖約的唯一條件;聖約的恩典現在將供應你,教導你認識,並加強你去做天父要你做的一切。

新聖約中的整個生命都是信心的生命。信心接受聖約的每一個應許,確信它正在實現,並充滿信心地仰望聖約之神去完成祂的工作。信心絕對相信那顆寫有律法的新心,因為它相信那應許,也相信那位賜下並實現應許的神。

在此補充一點,關於新心的所有應許也是如此——它們必須被信心所接受並付諸行動。當我們讀到「神的愛藉著聖靈澆灌在心裡」、「基督住在心裡」、「清潔的心」、「用清潔的心彼此切實相愛」、「神堅固我們的心,成為聖潔,無可責備」時,我們必須用信心的眼睛,將這些屬靈的現實視為確實存在於我們裡面的。神以祂隱祕、看不見的方式在其中做工。不是憑眼見或感覺,而是憑對永生神及其話語的信心,我們知道它們就是新心性情與傾向的大能。憑著這信心,我們去行動,知道我們有能力去愛、去順服、去聖潔。新聖約賜給我們一位在我們裡面做成一切的神;對祂的信心賜給我們一種超越所有感覺的確信,即這位神正在做祂那蒙福的工作。

如果有人問,我們該如何看待內心所有與這信心相矛盾的事物,讓我們記住聖經對此的教導。我們有時談論舊心與新心。聖經並非如此。它談到舊的、石的心被除去——心連同其意志、性情、情感,都以一種神聖的新樣被更新。這顆新心被放置在聖經所稱的「肉體」之中,那裡沒有良善居住。我們若能盡可能緊貼聖經的語言,將會發現這大有裨益。使用神藉著聖靈用來教導我們的詞彙,將極大地幫助我們的信心。如果我們在神真理的光中思考並處理我們裡面殘留的罪,這將極大地澄清我們對此的看法。每一個邪惡的慾望與情感都來自肉體,即人罪惡的自然生命。它的權勢很大程度上歸因於我們對其本質的無知,以及我們信靠它的幫助與力量來驅逐其邪惡。我已經指出,罪惡的肉體與宗教的肉體是一回事,宗教上所有的失敗都歸因於對我們自己的祕密信靠。當我們接受並運用神對肉體所說的話時,我們就會在其中看見我們裡面一切邪惡的根源;我們將會對它的試探說:「這不再是我,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我們將保持我們的正直,如同保持一個良心,不因任何明知故犯違背神旨意的事而定罪;我們將在聖靈的信心上剛強,祂住在新心中,加強我們,使我們不需要也「必不放縱肉體的私慾」。

我以韋伯斯特牧師(Rev. F. Webster)去年在凱錫克(Keswick)的一次講道摘錄作為結尾,以證實我剛才所說的:「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不要為肉體安排。』你知道,肉體就在那裡。否認或忽視敵人的存在,就是給他對付你的大好機會;肉體在信徒身上直到最後,是一種需要不斷對付的邪惡力量,一種在人裡面的邪惡力量,然而,感謝神,這力量可以藉著神的大能被對付,以至於它沒有權勢去玷污心靈或扭曲意志。肉體在你裡面,但你的心可以時刻保持清潔,儘管你墮落的本性中存在著邪惡。通往心靈的每一條路、每一個開口,你生命中的每一個思想、慾望、目的與想像,都可以對肉體關閉,這樣它就沒有開口可以進來玷污心靈,或使意志偏離神的旨意。

「你說這標準太高了。但這是神的話語。對罪不應有任何祕密的同情。雖然肉體在那裡,你也不應以此作為犯罪的藉口。你不能說:我天生易怒、焦慮、嫉妒,我無法阻止這些東西冒出來;它們來自裡面。是的,它們來自裡面,但你的心不需要有任何安排、任何開口讓這些東西進入。你的心可以築起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來抵擋這些東西。『不要為肉體安排』,不僅僅是把前門關上並鎖好,讓你不去邀請它們進來,連側門與後門也要關上。你可以被基督完全佔有、被基督完全包圍,以至於你絕對憎恨一切屬於肉體的事物。

「『不要為肉體安排』。唯一的方法就是『披戴主耶穌基督』。我曾談到心靈要築起防禦工事,使肉體無法進入,使肉體永遠無法玷污它或使意志偏離神的旨意。這怎麼可能做到呢?藉著披戴主耶穌基督。學會那個祕密,學會得釋放的積極一面——披戴主耶穌基督——對我來說真是莫大的祝福。」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