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 內在與外在

「無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裡面嗎?」(路加福音 11:40)

每一個靈都尋求為自己創造一個形式或形狀,好讓其生命得以體現。外在是隱藏的內在生命之可見表達。外在通常比內在更早為人所知;正如使徒在哥林多前書 15:46 所說:「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透過外在,內在得以發展並達到完全。理解並持守內在與外在之間正確的關係,是基督徒生命中最大的奧祕之一。

如果亞當在伊甸園中沒有聽從誘惑者,他的試煉本會使他的內在生命臻於完美。他之所以犯罪、敗壞,並陷入一切苦難,原因在於他將自己交給了可見的外在世界。他本應在內在生命中尋求幸福——即在一個尊崇神命令的心中,在愛與信心、順服與倚靠的內在性情中尋求——但他卻將欲望固定在自身之外的世界,固定在世界所能給予的享樂,以及分別善惡的知識上。

一切虛假的宗教,從最墮落的偶像崇拜到猶太教與基督教的腐敗,其根源皆在於此:以那些外在的、能取悅眼目、引起心智興趣或滿足感官的事物,取代了內在的真理,取代了神所尋求並賜予人心與生命中那隱藏的智慧。

新約最偉大的標記,在於它是一個內在生命的時代。新約的應許是:「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並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我們的主耶穌的應許是:「真理的靈要在你們裡面。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你們裡面。」宗教的本質在於心的狀態,在於神已將祂兒子的靈差入其中的心,在於神的愛澆灌在其中的心,這才是尋得真正救贖之處。內室,以及與那位在暗中察看的天父進行隱祕的相交,正是內在生命的象徵與訓練學校。真實且忠心地每日使用內室,將使內在隱藏的生命變得剛強且喜樂。

在我們所有的宗教生活中,最大的危險在於將更多的時間與興趣花在外在的手段上,而非內在的實際。並非你研讀聖經的強度、禱告或善行的頻率與熱切,就必然構成真實的屬靈生命。不!我們需要體認到,正如神是靈,我們裡面也有一個靈,能認識祂、接受祂,並變得與祂的樣式相符,且有份於那激勵祂作為神在良善與愛中的性情。

「要在心中堅定地確立這一點:我們所有的救贖,都包含在基督耶穌的本性、生命與靈,在我們外在與內在新人裡的彰顯。唯有這點能更新並重獲神在人靈魂中的原始生命。無論你往哪裡去,無論你做什麼,在家中或在田野,都要在與基督聯合的渴望中去做,去效法祂的性情與傾向;除了那些能操練並增長基督在你靈魂中的靈與生命,以及讓你裡面的一切都轉變為聖潔耶穌的性情與靈的事物之外,不要渴慕別的,不要渴望別的。」

「思想你裡面所擁有的寶藏——那位世界的救主,神永恆的道,隱藏在你心中,作為神聖本性的種子,它要在你裡面勝過罪與死亡,並在你靈魂中再次產生天上的生命。」

「轉向你的心,你的心將會在自身之內找到它的救主、它的神。你之所以看不見、感覺不到神,是因為你在外面尋找祂——在書本裡、在教會裡、在外在的操練中;但在你先在心中找到祂之前,你在那裡是找不到祂的。在你的心中尋求祂,你將永遠不會徒勞,因為祂就住在那裡,那裡就是祂的光與聖靈的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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