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疾病與死亡
(詩篇 91:3);(詩篇 91:6);(詩篇 91:16);(詩篇 92:14)
人們常對使徒雅各的話提出這樣的反對意見:「出於信心的禱告要救那病人」:如果我們有應許,禱告後總能得著醫治,那麼人怎麼可能還會死亡呢?有些人更進一步問:如果神已經定下了我們壽數的期限,而祂又決定我們將死於某種疾病,那麼病人又怎能知道呢?在這種情況下,禱告豈不是徒勞的嗎?祈求醫治豈不是一種罪嗎?
在回答之前,我們想指出,這種反對意見所針對的並非那些相信耶穌是醫治者的人,而是針對神的話語本身,以及在雅各書和其他經文中如此明確宣告的應許。每當神的應許讓我們感到困惑時,我們並沒有權利去更改或限制它們;我們也不能堅持要求神先給我們清晰的解釋,才願意去相信祂所說的話。我們應當先毫無抗拒地領受這些應許;唯有如此,神的靈才能在我們心中找到合適的狀態,使我們得以受教並得著光照。
此外,我們想指出,當我們思考一個在教會中長期被忽略的真理時,起初很難完全理解它是正常的。只有一點一點地,我們才能洞察其重要性與影響。隨著這個真理在信心被接納後重新復興,聖靈將會伴隨著新的亮光與之同行。請記住,正是因為教會的不信,神聖的醫治才離開了她。聖經真理的信心不應建立在某人或某人的回應上。「在黑暗中,有光向正直人發現」(詩篇 112:4),這光是賜給那些準備好順服神話語的人。
對於第一個反對意見,回答起來很容易。聖經將七十或八十歲定為人類壽數的常規。領受耶穌為醫治者的信徒,將會對神話語的宣告感到滿足。他會感到有自由去期待七十歲的生命,但不會強求更長。此外,有信心的人會將自己置於聖靈的引導之下,若有什麼因素阻礙他達到七十歲,聖靈會使他洞察神的旨意。凡事都有例外,天上的事與地上的事皆然。因此,根據神的話語,無論是藉著耶穌的話還是雅各的話,我們確信:我們的天父按常規願意看見祂的兒女身體健康,好讓他們能在祂的服事中作工。
基於同樣的理由,祂願意在他們認罪並憑信心禱告祈求醫治後,使他們脫離疾病。對於一個與救主同行、因神聖醫治所賜的力量而剛強,且身體因此受聖靈影響的信徒來說,當他離世的時候,並不一定非要死於疾病不可。當信徒生命的終點來到時,「在基督耶穌裡睡了」,這就是他的死亡。對他而言,死亡不過是勞累後的安息,是進入安息。那應許:「使你得福,在世長壽」(以弗所書 6:3),是賜給我們這些活在聖約之下的人。信徒越是學會從救主身上看見那位「擔當我們軟弱」的主,他就越有自由去支取這些應許的字面成就:「我必使他長壽,滿足他」;「他們年老的時候仍要結果子,要滿了汁漿而常發青。」
同樣的經文也適用於第二個反對意見。病人從神的話語中看見,神在他們認罪並憑信心禱告後,願意醫治祂的兒女。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可以免除其他的試煉;但就疾病而言,他們之所以得醫治,是因為疾病侵襲了那已成為聖靈內住之殿的身體。病人應當渴慕醫治,好讓神的大能在他身上彰顯,並使他能藉此服事神,成就祂的旨意。在此,他緊緊抓住神已啟示的旨意;至於那些未啟示的事,他知道神會將祂的心意向那些與祂同行的僕人顯明。我們在此強調,信心並非一種邏輯推理,不應以任何方式強迫神按照祂的應許行事。信心反而是孩子對父親的信靠態度,他尊榮父親,仰望祂的愛去成就祂的應許,並知道祂是信實的,能將救贖所流出的新力量,同時傳遞給靈魂與身體,直到離世的時刻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