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赦免與醫治

赦免與醫治

第 1 章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馬太福音 9:6)

在人身上,兩種本性結合在一起。人既是靈又是物質,既屬於天又屬於地,既有靈魂又有身體。正因如此,一方面他是神的兒女,另一方面卻因墮落而面臨毀滅;靈魂裡的罪與身體裡的疾病,見證了死亡對他所擁有的權利。這正是被神聖恩典所救贖的雙重本性。當詩人呼喚他裡面的一切來稱頌耶和華的恩惠時,他呼喊道:「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詩篇 103:3)當以賽亞預言他百姓的拯救時,他補充說:「城內居民必不說:我病了;其中居住的百姓,罪孽都赦免了。」(以賽亞書 33:24)

當救贖主耶穌降臨到這世上時,這項預言的成就超乎了所有的預期。那位來到世上建立天國的耶穌,祂所行的醫治是何等眾多!無論是藉著祂親自的作為,還是後來祂留給門徒的命令,祂難道不是清楚地向我們表明,福音的傳講與病人的醫治,在祂所帶來的救贖中是並行的嗎?兩者都被視為祂彌賽亞使命的確據:「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有福音傳給貧窮的人。」(馬太福音 11:5)耶穌擔當了人的靈魂與身體,同樣地將兩者從罪的後果中釋放出來。

這一真理在癱子的故事中表現得最為明顯且透徹。主耶穌首先對他說:「你的罪赦了」,隨後又加上一句:「起來,行走吧。」罪的赦免與疾病的醫治彼此成全,因為在看顧我們全人的神眼中,罪與疾病正如靈魂與身體一般緊密相連。根據聖經,我們的主耶穌看待罪與疾病的眼光,與我們不同。在我們看來,罪屬於屬靈領域;我們承認它處於神公義的忿怒之下,受到祂公義的定罪;而疾病相反地,似乎只是我們本性現狀的一部分,與神的定罪和公義無關。有些人甚至說,疾病是神愛與恩典的證明。

然而,無論是聖經還是耶穌基督本人,從未以這種眼光談論疾病,也從未將疾病呈現為一種祝福,或是一種需要忍耐承受的神的愛的證明。主曾對門徒說過他們將要承受的各種苦難,但當祂談到疾病時,總是將其視為由罪與撒但所引起的惡,是我們應當從中得釋放的。祂極其嚴肅地宣告,祂的每一個門徒都必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馬太福音 16:24),但祂從未教導任何病人要甘心忍受疾病。耶穌到處醫治病人,將醫治視為天國的恩典之一。靈魂裡的罪與身體裡的疾病,都見證了撒但的權勢,而「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翰一書 3:8)

耶穌來到世上,是為了將人從罪與疾病中拯救出來,好讓父神的愛為人所知。在祂的行動中、在祂對門徒的教導中、在使徒的工作中,赦免與醫治總是並存的。毫無疑問,根據對象的屬靈成長或信心程度,有時其中一者會顯得更為突出。有時是醫治為接受赦免鋪平了道路,有時是赦免先於醫治,而隨後的醫治則成為赦免的印記。在祂事奉的初期,耶穌醫治了許多病人,發現他們準備好相信自己得醫治的可能性。藉此,祂試圖影響人心,使他們接受祂為那位能赦免罪的人。當祂看見癱子能立刻領受赦免時,祂便從最重要的事情開始;隨後而來的醫治,則為他所獲得的赦免蓋上了印記。

我們從福音書的記載中看到,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相信罪得赦免比相信神聖醫治更困難。如今情況卻恰恰相反。基督教會聽過太多關於罪得赦免的講道,以至於乾渴的靈魂很容易接受這恩典的信息;但神聖醫治卻非如此;這方面的教導很少被提及;經歷過醫治的信徒也不多。誠然,今日的醫治不像當年那樣,賜給那些未經悔改就蒙基督醫治的眾人。為了領受醫治,必須先從認罪與立志過聖潔生活開始。這無疑是人們覺得相信醫治比相信赦免更困難的原因;這也是為什麼那些領受醫治的人,同時也領受了新的屬靈祝福,感到與主耶穌更緊密地聯合,並學會更好地愛祂、事奉祂。不信可能會試圖將這兩份恩賜分開,但它們在基督裡永遠是合一的。祂永遠是靈魂與身體的救主,同樣樂意賜下赦免與醫治。蒙救贖的人永遠可以呼喊:「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詩篇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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