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 永恆祭司職任之約

「使我的約與利未同在。我曾將生命和平安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瑪拉基書 2:4-6)

神原意是要以色列成為祭司的國度。在最初立約時,這點有明確的規定:「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出埃及記 19:5-6)他們本應是神聖言的管家,是神將知識與祝福傳遞給世界的管道;萬國都要因他們得福。

在以色列民中,有一個支派被特別分別出來,以體現並強調祭司的觀念。原本全體百姓的長子都應當作祭司,但為了確保他們能與其餘百姓有更徹底的分別,並完全放棄在世俗產業與追求上的份,神揀選了一個支派,專門致力於證明何謂祭司的靈與能力。正如全體百姓的祭司職分是神與他們立約的一部分,利未的特別呼召也被稱為神與他立的生命和平安之約,即永恆祭司職分的聖約。這一切都是為了幫助他們,也幫助我們,在某種程度上領悟神愛子——新約中保——的祭司職分。

如同以色列人,在新約之下,神所有的子民都是君尊的祭司。那自由且完全進到神面前的權利,那為同胞代禱並成為神祝福管道的職責與能力,是每一位信徒不可剝奪的出生權。然而,由於許多神的兒女軟弱無能,且對新約那強大的恩典一無所知,他們完全無法承擔並操練自己的祭司職分。為了彌補這份事奉的虧欠,為了彰顯祂在新約中那極其豐富的恩典,並彰顯祂賜給人的能力,使他們能成為——正如古時的祭司是大祭司的先驅——祂的跟隨者與代表,神仍然允許並邀請那些願意的人,將自己的生命調整至這蒙福的事奉中。對於接受這呼召的人,新約以特別的份量帶來了神所說的:「我的生命和平安之約與他同在」;這對他而言,確實成了「永恆祭司職分的聖約」。正如利未的祭司職分源於並終極於基督的祭司職分,我們的職分也再次從基督那裡發出,並從中領受祝福以分賜給世界。

對於那些渴望知道作為新約一部分,如何領受並執行這永恆祭司職分之聖約條件的人,研究利未領受祭司職分的條件將極具啟發性。聖經不僅告訴我們神揀選了那個支派,還說明了該支派中具備什麼特質,使他們適合這項工作。瑪拉基說:「我將我的約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這指的是在西奈山,當以色列人鑄造金牛犢時所發生的事。摩西呼召所有站在主這邊、準備為神受辱而報仇的人到他那裡。利未支派回應了,並遵照他的吩咐,拿起刀殺了三千名拜偶像的百姓(出埃及記 32:26-29)。在摩西臨終前祝福各支派時,他們對神絕對的奉獻——不顧親情與友誼——被提及為他們適合神事奉的證明(申命記 33:8-11):「願你的土明和烏陵都在你的虔誠人那裡……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也不承認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這是因利未人遵行你的話,謹守你的約。」

同樣的原則在亞倫的孫子非尼哈的故事中得到了驚人的闡釋,他因對神的熱心,對違背神命令的人執行了審判。這些話語極具啟發性:「耶和華曉諭摩西說:『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忿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因此,你要說: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分的約;因他為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民數記 25:10-13)。以神的忌邪為心,為神的榮耀而嫉惡如仇,並起來抵擋罪惡,這就是進入永恆祭司職分聖約的門戶,也是被神託付教導祂子民、在祂面前燒香、並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之神聖工作的秘訣(申命記 33:10;瑪拉基書 2:6)。

即使是新約,也面臨著被濫用的危險,即我們追求自己的幸福或聖潔,勝過追求神的榮耀或拯救世人。即便這些並未被完全忽視,它們也未必佔據了應有的位置——那個使一切事物,即便最珍貴、最好的,都成為次要,並從屬於幫助與祝福世人之工作的首要位置。對任何干擾神旨意與命令的事物採取不計代價的漠視,對罪惡懷有神的忌邪之心,在任何犧牲下都為神作見證並與罪爭戰——這就是祭司職分的訓練學校。

這正是當今世界所需要的——神的子民,在他們裡面燃燒著神的火;他們能站在那裡,代表那位在祂自己的子民中因崇拜金牛犢而蒙羞的神,發言並採取行動。無論你如何理解這點——是指教會中金錢與富人的地位、世俗化與奢華的盛行,還是指一種更隱蔽的危險,即用取自埃及的形式,並迎合這個世界的智慧與屬肉體的生活,來敬拜那位真神。即使在那些仍自稱與神立約的子民中,也常能發現神所不能認可的宗教。「今日你們要自潔,歸耶和華為聖……」摩西的這個呼召,在今天與過去一樣迫切。對於每一個回應的人,都有祭司職分的獎賞。

願所有想要完全明白新約意義的人,都記念神與利未所立的生命和平安之約。接受這神聖的呼召,成為代禱者,並在主面前不斷燒香。去愛、去工作、去禱告、去相信,就像一個被神尋找並尋見,站在破口中為祂代求的人。新約是用犧牲與死亡所立的:當你反映主的榮光,並藉著主的靈,從榮耀到榮耀,變成與祂同樣的形象時,要將這視為你最奇妙的特權,視為你進入新約生命最完全的途徑,讓那犧牲與死亡的靈成為你所有祭司職能中的動力。犧牲你自己,為你的同胞而活,為他們而死。

正如我們多次提到的,神與我們立約的偉大目標之一,是喚醒我們對祂及其應許之信實的強大信心。而祂在喚醒並堅固我們信心時,其中一個目標是祂能使用我們作為祂祝福世界的管道。在拯救世人的工作中,祂希望代禱佔據首位。祂要我們來到祂面前領受,從天上的祂那裡領受屬靈的生命與能力,並將其傳遞給他們。祂知道在許多情況下處理罪人是多麼困難且絕望;祂知道要我們相信,藉著我們的禱告,神的大能會動工去拯救周圍的人,這並非易事;祂知道在答案遲遲未到,且每一年看起來都比以往更加遙遠的情況下,需要強大的信心才能在禱告中忍耐堅持。因此,祂在我們自己的經歷中承擔責任,證明對祂神聖大能的信心能成就什麼,將新約所有的祝福降臨在我們身上,使我們能夠滿懷信心地期待我們為他人所祈求的事。

在我們的祭司生活中,還有另一個面向。祭司在弟兄中沒有產業;主神就是他們的產業。他們有權進到祂的居所與同在之中,在那裡為他人代求,並從那裡見證神是誰以及祂的旨意為何。他們個人的特權與經歷使他們適合這項工作。如果我們要在能力中代禱,就讓我們活在新約生命的完全實現中。它不僅賜給我們在神面前的自由與信心,以及堅持到底的能力;當我們能見證並證明神在我們身上所做的一切時,它也賜給我們在人面前的能力。這就是新約的完全榮耀,即像其仲裁者基督一樣,我們心中有神聖的愛火在燃燒,並在服事世人中消耗我們。願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新約最主要的榮耀,就是它是永恆祭司職分的聖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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