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創世記 2:9)
認識事物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在頭腦中,透過概念或構想;我知道關於某件事的事。另一種是在生命中;我透過內在的經歷來認識。一個聰明的盲人,透過閱讀書籍,可能知道科學所教導關於光的一切。一個從未想過光是什麼的孩子或野蠻人,卻比那位盲學者更了解光。後者透過思考知道關於光的一切;前者透過看見並享受它,在現實中認識了它。
宗教也是如此。頭腦可以從聖經中形成關於神的思想,並知道救恩的所有教義,而內在生命卻不知道神拯救的大能。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讀到:「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他可能知道關於神和愛的一切,他可能說得出關於愛的美好思想;但除非他去愛,否則他就不認識神。只有愛才能認識神。認識神就是永生。
神的話語是生命之道。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的。即便在頭腦知識薄弱的地方,生命也可能很強壯。而知識可能成為最勤奮追求與極大喜悅的對象,但生命卻絲毫未受其影響。
一個比喻可以說明這一點。假設我們能賦予一棵蘋果樹理解力,給它眼睛去看、手去工作,這或許能使蘋果樹自己做園丁現在做的事,去收集肥料或引水。但蘋果樹的內在生命仍然是一樣的,與附加給它的理解力完全不同。同樣地,人裡面神聖的生命與他用來認識這生命的智力是完全不同的。那智力確實非常必要,用來將神的話語提供給心靈,好讓聖靈能使其活潑。然而,它在傳遞或激發真實生命方面是絕對無能的。它只是一個運送食物的僕人;必須進食、得到滋養並活著的,是心靈。
樂園中的兩棵樹是神對同一真理的啟示。如果亞當吃了生命樹的果子,他就會以活潑的能力作為一種經歷,領受並認識神為他預備的一切美善。他認識惡的方式,僅僅是透過絕對地遠離它。但夏娃因對知識的渴望而誤入歧途——「果子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於是人得到了一種沒有擁有的善的知識,一種僅僅從其對立面——惡——而來的知識。從那天起,人就一直試圖在知識中而非生命中尋求他的宗教。
只有生命、經歷、對神及其美善的擁有,才能帶來真正的知識。智力的知識不能使人活過來。「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正是在我們日常的讀經中,這種危險與我們相遇;也正是在那裡,它必須被面對並戰勝。我們需要智力來聽並理解神話語的人文含義。但我們需要知道,智力對真理的擁有,若非聖靈將其轉化為心裡的生命與真理,就毫無益處。我們需要降服我們的心,在安靜的順服與信心中心候神,藉著那靈在我們裡面運行。當這成為一種神聖的習慣時,我們將學會智力與心靈完美和諧運作的藝術,頭腦的每一次活動都伴隨著心靈相應的活動,等候並聆聽聖靈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