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為神的旨意而活

為神的旨意而活

第二十八章 —— 為神的旨意而活

「你們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私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得前書 4:2)

彼得所寫信的對象,需要被提醒基督徒的生活中存在著兩種可能性。這是有可能的——唉,這事發生得太頻繁了!——即使在歸正之後,仍然活在人的私慾中,渴求並尋求世人所尋求的事物。另一方面,完全轉離人的私慾,完全為神的旨意而活,正如基督所做的那樣,也是可能的。他寫道:「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隨後他繼續說,作為以基督的心志為兵器,並藉著在肉身受苦而與罪斷絕的果子,「不要再從人的私慾,只從神的旨意而活。」每一位基督徒都站在這兩股對抗的力量之間。人性及其私慾不斷的影響、世人的榜樣、整個人類社會的潮流,都在拉扯他去活在人的私慾中。那順服了基督及其十字架大能的人是有福的,他以基督的心志為兵器,寧願受苦也不願犯罪,現在正如基督一樣,不是活在人的旨意中,而是活在神的旨意中。那基督降臨的目的正在其生命中實現,且現在完全降服於、完全受神的旨意啟發與控制的生命,是有福的,三倍地有福。

我們即將結束對神旨意的研究。我們已經有機會從幾乎所有可能的角度審視它。那只為神的旨意而活的渴望、盼望與目標,可能已經在許多人的心中被喚醒或堅固。然而,心中仍有一種痛苦的失敗感,並意識到有某種隱祕的困難,阻礙了我們領受神話語中如此明確應許的福分。讓我試著總結我們所學到的一切,並以最簡單的方式指出,那些引導我們進入聖經教導我們祈求並期待的生活——在神的一切旨意中完全且完備——的步驟。

  1. 我必須首先提到在經驗中往往最後才出現的一點:除非我們與耶穌基督保持親密且在祂裡面的相交,否則要活在神的旨意中是不可能的。正是祂宣告:「看哪,我來了,為要照祢的旨意行。」祂不僅必須在各各他獨自完成這事:祂在那裡開始的工作,祂在天上繼續進行。直到今日,仍然是「藉著祂」,神才在我們裡面成就祂的旨意(希伯來書 13:21)。除非我們擁有祂那樣的心志,否則不可能像基督那樣承受或遵行神的旨意。而除非我們完全降服於祂,讓祂活在我們裡面,並尋求活在祂的相交中,否則我們無法擁有同樣的心志。正是基督在心中活潑的同在與大能,使我們能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你不能要求一個病弱的生命去完成一個健康人的工作。只有當我們認識到基督恩典的充足,且我們的力量在軟弱中顯得完全,因為祂的能力覆庇我們時,我們才能真正為神而活。
  1. 為神的旨意而活,要求我們將生命的每一個動向都完全且徹底地降服於那旨意。——失敗往往源於那些微小的事,那些我們看不出神旨意如何介入的自然、無害的事。我們需要非常懇切地祈求,以獲得屬靈的洞察力,明白這一蒙福的真理:我們生命的每一種能力、每一刻、每一個動向,都必須與那旨意和諧一致。我們對於這意味著什麼領悟得太慢了,以至於除非有忍耐、堅持的禱告,以及非常順服地等待聖靈的教導,否則我們可能會掙扎多年,卻仍未掌握這本該是基礎的真理——神的旨意必須統治我們的生命,正如它統治耶穌基督的生命一樣——這一切都必須是照著神的旨意。
  1. 為神的旨意而活,至關重要的是,任何我們已知是照著那旨意的事,都必須立即去做。——我們經常會遇到一種微妙的試探,認為在我們有能力遵行神全部旨意之前,一些小小的失敗(除了那些看似必然的失敗之外)並不重要。或者認為,只要我們還沒有領受某種特別的能力恩賜,嘗試完全的順服就是徒勞的。讓我們小心,不要屈服於這種想法。基督徒生活中一切恩典與力量的增長,都建立在小事忠心的原則上。無論你所知道的神的旨意是大是小,都要立即去做。如果你不確定,就做最接近你所知正確的事。正是藉著實踐我們所知道的,我們證明了自己的誠實,並預備好領受更多的恩典
  1. 也要學習將你所有的日常工作視為神的旨意。——有極大範圍的日常瑣事或苦差事,似乎與神的旨意沒有直接關聯,而在不知不覺中與之分離。小心不要屈服於此。研讀保羅和彼得對當時受虐奴隸的奇妙教導(參見第十九章與第二十七章)。他們呼召他們將所有的服事,以及從嚴苛主人那裡受到的苦難,都視為神的旨意!並且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一旦我們所有的日常工作都被視為神的旨意,並為了祂的緣故甘心樂意地去做,它就不再是阻礙;它將成為極大的幫助,使我們能完全為神的旨意而活。
  1. 不要讓任何關於我們徹底無能、以及過一種真正令神喜悅的生活是不可能的這種錯誤觀念,阻礙了你。——耶穌基督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對於我要求你的一切,對於你必須做的一切。」我們的本性是徹底敗壞且無能的;在我們的肉體中沒有良善。為神的旨意而活是可能的,是真正可能的,這是藉著耶穌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們,並藉著聖靈在我們裡面動工。請務必牢牢抓住這個真理:神的靈內住在你裡面,作為你遵行神旨意的力量。只有當你活出來時,聖靈的恩典才會被認識到,也就是說,當你憑信心嘗試去做那些在你軟弱看來似乎太大的事時。只要信,這也是為神的旨意而活的法則。
  1. 為神的旨意而活,你需要每天等候聖靈的神聖引導,使那旨意向你顯明。——許多人禱告求神聖的力量去遵行神的旨意,卻沒有想到首先需要神聖的光來認識神的旨意。人或書本所教導的神的旨意,並沒有影響力。超自然的教導會喚醒需求,並給予超自然力量的應許。神的旨意不是一堆法律和規則。它是一種活潑的光與力量,在與祂的相交中顯明。想要在凡事上真正為神的旨意而活的信徒,會深刻感受到神聖引導的需要,引導他日復一日地走在我們主耶穌的道路與腳蹤上。哦,讓我們不再活在人的旨意中,只活在神的旨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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