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 第二十三天 主耶穌的死
「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哥林多後書 4:10,4:12)。
保羅在這裡大膽地談論了基督住在他裡面,與他活在肉身中(帶著一切苦難)的生活之間那種親密的聯合。他曾談到(加拉太書 2:20)他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基督在他裡面活著。在這裡,他講述了他如何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正是藉著那死,耶穌的生才顯明在他的身體上。他說,正是因為基督的死在他們裡面並藉著他們發動,基督的生命才能在他們裡面發動。
我們常談論我們住在基督裡。但我們忘了,那意味著住在一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裡。許多信徒似乎認為,當他們一旦在十字架的相交中支取了基督的死,並算自己與祂同釘十字架後,他們現在就可以認為這已是過去式,結束了。他們不明白,正是在被釘十字架的基督裡,在祂死的相交中,他們必須每日不斷地住在祂裡面。十字架的相交必須是每日經歷的生活,我們主的自我倒空,祂取了奴僕的形狀,祂降卑自己,順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基督裡的心思,必須成為標記我們日常生活的態度。
「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這是我們像保羅一樣被呼召去做的。如果我們真的要為周遭人們的福祉而活,如果我們要犧牲自己的安逸與享樂來為我們的主贏得靈魂,那麼我們必須像保羅一樣,能夠說:死在我們身上發動,但生卻在那些我們為之禱告與勞苦的人身上發動。因為正是在與基督受苦的相交中,被釘十字架的主才能活出並做成祂在我們裡面、藉著我們的工作。
讓我們學習這個功課:我們常祈求並努力追求的住在基督耶穌裡,絕不亞於被釘十字架的那一位住在我們裡面,而我們住在祂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