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 第三天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拉太書 2:20)

關於與基督一同背負十字架的相交思想,常引導我們試圖靠自己的力量去跟隨祂並背負祂的形象。但在人學會明白「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含義之前,這是絕不可能的。

讓我們試著理解這一點。當亞當死時,他所有的後裔都與他一同死在他裡面。在他在伊甸園的罪中,以及他所陷入的屬靈死亡中,我都有份:我在他裡面死了。而那種所有後裔都有份的罪與死亡的權勢,每天都在每個亞當的後代身上作工。

基督作為第二個亞當來到。在祂十字架上的死中,所有信祂的人都有份。每個人都可以真實地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作為祂子民的代表,祂帶著他們一同上了十字架,也包括我。祂所賜的生命是「被釘的生命」,祂藉此進入天堂並被高舉至寶座,如同被殺的羔羊一般站立。祂死亡與生命的權能在我裡面作工,當我持守「我已與祂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項真理時,我就領受了勝過罪的權能;我從祂領受的生命,是一個已經被釘死並從罪的權勢中得釋放的生命。

我們在此擁有一個深奧且極其寶貴的真理。大多數基督徒對此知之甚少。這種知識並非輕易或迅速獲得的。它需要一種極大的渴望,真正地向一切罪死。它需要一種由聖靈所作的強大信心,相信與被釘的基督聯合——即祂十字架的相交——能日復一日地成為我們的生命。祂在天上所活的生命,其力量與榮耀在於它是一個「被釘的生命」。而祂賜給信徒的生命,同樣也是一個被釘的生命,帶著勝過罪的勝利,以及進入神面前的權能。

我不再活著,乃是基督作為那位被釘者活在我裡面,這確實是真實的。當信心領悟並持守「被釘的基督活在我裡面」這一事實時,在十字架相交中的生活就成為可能,並成為一種蒙福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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