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信心的絕對必要性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 16:16)。
所有決定尋求救贖的人啊,請聽主這句話。信的人必然得救;單純的信心就足夠了:神不需要更多。然而,少於此,祂也不會滿足。信心是唯一的途徑:沒有其他途徑能通往救贖。不信的人必被定罪。因此,無論是藉著祂恩典的吸引與魅力,還是藉著祂忿怒的威脅,神都在左右兩邊尋求推動我們信靠基督,作為救贖唯一不可或缺的條件。
儘管人可能反對神這種方法,但終有一天,地獄裡的失喪者與天堂裡的得救者,都將稱義神這項命定。整個宇宙都將承認這判決的公正:不信的人必被定罪。慈愛的主總是帶著奇妙的提議來迎接罪人,赦免他所犯的一切過犯,或滿足律法所要求的——將永恆救贖所需的一切賜給他。祂不需要任何價值或功德,只需人接受所提供的,並相信所說的。為了掃除通往信心的一切障礙並贏得人心,神命定要藉著祂自己的耶穌基督傳揚救贖的福音,祂以最慈愛且吸引人的形式顯現,並用祂自己寶貴的血印證了祂的愛。那麼,凡仍不信的人——整個受造界都必須贊同這判決——他必被定罪。他重新為自己過去所有的罪蓋上了印記,因為他不願讓自己從罪中得救贖。他在過去的罪之上,又加上了這最嚴重的一條:他冒犯了神的權柄,藐視了神的愛,輕看神的兒子,藐視神的報應,並推開了神的救贖。藉著不信,他顯明了自己與神為敵並拒絕神;這是不可能、也不可以有其他結果的:不信的人必被定罪。
信心的絕對必要性,同樣從另一面得到了證實:信的人必然得救。人一無所有,絕對一無所有,以致他無法憑自己為救贖的達成做出任何貢獻。然而,主除了統治一群甘心樂意的人民之外,什麼也不做。人不是石頭;在他自己這一邊,他必須扮演自己的角色。正是信心解決了這個困難的謎題:人雖什麼都不能做,卻仍必須做些什麼:信心顯明在承認貧窮與悲慘,在承認無能與無助,在同意、順服,並降服於那要在我們裡面成為一切的神的恩典。神不能要求更多;祂也不可要求更少,因為祂不會損害祂自己的榮耀與人的自由。祂要求信心:唯獨信心。這恩典竟如此屈就我們的軟弱:信的人必然得救。
讀者啊,看哪,這兩條路:做出你的選擇。請不要再爭辯,也不要問是否有其他路;來吧,將你自己降服於神與祂恩典的話語:信的人必然得救。
不要再屈服於那種「或許還有其他必要條件」的隱秘想法。我深知,相對於這微小且卑微的信心,永恆的救贖對你而言顯得太過宏大。對你的罪性而言,僅憑信心就冒險前行似乎太過危險;然而,看哪,是神說的:唯獨藉著信心。擁有這信心的人,就擁有了一切;因為藉著它,他擁有了基督。沒有信心的人,即便擁有一切,也等於一無所有。信心是不可或缺的。
焦慮的人們,再聽一次:「信的人必然得救;不信的人必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