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 新約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路加福音 22:20)

主的晚餐是立約的筵席——新約的盛宴。徹底理解新約至關重要。

它與舊約截然不同——它是無限美好且榮耀的。上帝與以色列所立的舊約確實榮耀,但並不適合有罪的人,因為他無法遵守。上帝將祂完美的律法賜給祂的子民,並應許若他們持續遵守,必有祂的幫助、引導與祝福。但人在內在生命中仍處於罪的權勢下:他缺乏在上帝的約中持守所需的剛強。

上帝應許立一個新約。(請仔細閱讀耶利米書 31:31-34,33:38-42;希伯來書 8:6-13。)在這個新約中,上帝應許賜下最完全的罪得赦免,並將人完全納入祂的恩寵中。祂進一步應許將祂的律法傳遞給他,不是外在地寫在石版上,而是內在地寫在他的心裡,使他有力量去履行其誡命。祂要賜給他一顆新心和一個新靈——事實上,就是祂自己的聖靈。人並非首先被要求承諾他會遵行上帝的律法。反而是上帝主動應許祂會使人能這樣做。主藉著以西結說:「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 36:27)

對於這新約,耶穌是中保與擔保人(希伯來書 12:22;8:6)。作為擔保人,祂向我們保證上帝必會履行祂所有的應許。作為擔保人,祂同樣向上帝保證我們必會遵守上帝的誡命。這榮耀的恩典之約,為我們所有的需要提供了奇妙的供應。在主耶穌裡,上帝認為建立這約是合宜的,不必擔心祂的權利會受到任何侵犯。上帝可以信賴祂的兒子,確保祂的榮耀受到尊重。在耶穌裡,我也敢於進入這約,不必擔心我無法履行:我可以信賴耶穌,確保祂會為我並在我裡面完成一切。在新約中,耶穌這位擔保人不僅完全償還了舊債,還承擔了我們情況中可能仍需的一切責任。

在這新約中,我今日將自己交給祢,哦,我的上帝。祢將用祢榮耀的應許將我與祢連結。祢應許赦免我的罪,像愛孩子一樣愛我,訓練、聖潔、祝福我;賜給我光、渴望與力量,以持守在祢的約中並遵行祢的旨意。我在祢寶貴的兒子裡與祢連結。永恆的上帝,求祢賜下聖靈——這新約的應許之一——今日向我揭示祢的愛為我所預定的。求祢使我明白,祢已承擔並應許確保我會行在祢的道路上,並且祢將祢的兒子作為約的擔保人賜給我,以執行其所有細節?那時,我將帶著知道祂將在我裡面成就這約的蒙福喜樂,領受祢的兒子與那用祂血所立的約,祂既是祢約之應許的成就,也是我約之義務的成就。

蒙福的耶穌,今日將這約的血遞給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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