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服與住 —— 約翰福音 15:10
作者:安德烈・慕安德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約翰福音 15:10)
在我們之前的默想中,曾提到進入安息與力量的生命,這往往源於對基督個人之愛的真實洞見,以及確信那份愛確實意味著祂會保守這靈魂。在這種轉變,以及看見並接受這轉變的信心過程中,「降服」或「奉獻」這類詞彙經常被提及。
靈魂看見,除非自己降服於一種完全順服的生命,否則無法支取這奇妙之愛的保守。它也看見,那能信靠基督以保守自己不犯罪的信心,必須透過冒險去信靠祂賜下順服的力量,來證明其真誠。在那信心裡,它敢於放棄並切斷迄今為止阻礙它的一切,並承諾且期待活出一種令神喜悅的生命。
這正是我們救主在此教導中的思想。在說過「住在我裡面」之後,祂談到活在祂的愛中是一種必然,因為這既是可能的,也是一種義務;接著祂說明了唯一的條件:「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這絕非意在關閉祂剛才為我們敞開的愛之居所。它絲毫沒有暗示某些人容易產生的想法,即因為我們無法遵守祂的命令,所以我們無法住在祂的愛裡。
不;這條誡命其實是一個應許:「住在我裡面」若不是一個應許,就不可能成為一條誡命。因此,關於如何穿過這扇敞開之門的教導,並非指向一個無法達到的理想;那邀請我們進入祂蒙福居所的愛,伸出了手,使我們能夠遵守祂的命令。在我們升天之主的大能中,讓我們不要害怕立下順服的誓約,將自己獻上以遵守祂的命令。透過祂那被愛戴並被實行的旨意,通往祂愛的道路便顯明了。
只是讓我們好好理解這意味著什麼。它指的是我們去實行一切我們所知道的神的旨意。或許有些事情是模糊的,我們並不確定。出於無知的罪,其本質仍是罪。或許肉體中會升起一些不由自主的罪,我們無法控制或克服。關於這些,神會在適當的時候以察驗與謙卑的方式來處理;如果我們單純且忠心,祂會賜給我們超乎預期的更大拯救。但這一切都可能發生在一個真正順服的靈魂中。
順服是指積極地遵守我們主的命令,並在一切我們所知的範圍內實行祂的旨意。這是一種可能的恩典程度,而救主在此所說的,正是我們在基督的力量中,接受這樣的順服作為我們心中的目標。信靠基督作為我們的葡萄樹,信靠祂那賦予能力與成聖的大能,使我們能勝任這種信心的順服,並確保我們能過一種住在祂愛裡的生活。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這是天上的葡萄樹在揭示祂所賜生命的奧秘。祂是向那些住在祂裡面的人,開啟了完全住在祂愛裡的祕訣。那在凡事上全心降服以遵行祂旨意的人,便獲得了進入那住在祂愛中之享受的途徑。順服並住。
慈愛的主,教導我這個功課:唯有透過認識祢的旨意,人才能認識祢的心;唯有透過遵行那旨意,人才能住在祢的愛裡。主啊,教導我,正如靠我自己的力量去行是毫無價值的,若我要住在祢的愛裡,靠著祢的力量去行信心之事,是何等必要且絕對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