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 使你的喜樂充足

第 25 章——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翰福音 15:11)

完全住在基督裡,是一種精緻且洋溢著幸福的生命。當基督更完全地佔有靈魂時,靈魂就進入了主的喜樂。祂自己的喜樂,那屬天的喜樂,就成了信徒自己的喜樂,並且是豐豐富富、永恆長存的份。正如地上的喜樂總是與葡萄樹及其果實相連,喜樂也是那完全住在基督——這屬天葡萄樹——裡的信徒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特徵。

我們都知道喜樂的價值。唯有喜樂能證明我們所擁有的事物,確實滿足了我們的心。只要責任、私利或其他動機在影響我,人們就無法知道我所追求或擁有的東西對我而言究竟有何價值。但當它帶給我喜樂,且人們看見我以它為樂時,他們就知道這對我而言至少是個寶藏。因此,沒有什麼比喜樂更具吸引力,沒有什麼比看見心靈得滿足更能說服人。正是這一點,使得喜樂成為基督徒品格中強大的要素:當神的喜樂勝過生命中所有的試煉時,人們很快就能感受到神之愛與祂所賜福分的真實性。對於基督徒自身的福祉而言,喜樂同樣不可或缺:主的喜樂是他的力量;信心、勇氣與忍耐都在喜樂中找到靈感。心裡充滿喜樂,就沒有工作會使人疲憊,沒有重擔會使人沮喪;神自己就是力量與詩歌。

讓我們聽聽救主關於住在祂裡面之喜樂的教導。祂應許賜給我們祂自己的喜樂:「我的喜樂。」既然整個比喻是指門徒在祂升天後,在祂裡面所應有的生命,那麼這喜樂就是祂復活生命的喜樂。這一點從祂的另一句話中可以清楚看出(約翰福音 16:22):「我還要再見你們,你們的心就喜樂了;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唯有藉著復活及其榮耀,那永不改變的生命大能才開始運行,也唯有在其中,那永不止息的喜樂才能升起。隨之應驗的話語是:「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祂加冕的日子,就是祂心中歡喜的日子。祂的那種喜樂,是工作完全且永遠完成的喜樂,是重獲父懷抱的喜樂,是靈魂得救贖的喜樂。這些就是祂喜樂的要素;住在祂裡面,使我們成為這些喜樂的分享者。信徒如此完全地分享祂的勝利與完美的救贖,以至於他的信心能不住地唱出得勝者的歌:「感謝神,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作為這一切的果實,便是那在父之愛的亮光中不受干擾地居住的喜樂——只要住在祂裡面不中斷,就沒有雲霧遮蔽。隨之而來的是,因著這份領受到的父之愛,我們也產生了愛靈魂的喜樂,即那向外流露並為迷失者得救而歡欣的愛。住在基督裡,深入祂生命與心靈的深處,尋求最完美的合一,這三道祂喜樂的溪流便會流入我們的心中。無論我們回顧祂所成就的工,或仰望祂在父那超越知識的愛中所獲得的賞賜,又或展望罪人被帶回家時那不斷增添的喜樂,祂的喜樂就是我們的喜樂。我們的腳站在各各他,眼睛注視著父的慈顏,雙手幫助罪人歸家,我們就擁有了祂的喜樂作為自己的喜樂。

接著,祂提到這喜樂是「存在」的——一種永不停止、片刻也不會中斷的喜樂:「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這是許多基督徒無法理解的。他們對基督徒生活的看法是:那是一連串的變動,時而喜樂,時而憂愁。他們引用像使徒保羅那樣的人的經歷,作為證明生活中會有多少哭泣、憂愁與苦難。他們沒有注意到,保羅恰恰提供了關於這永不止息之喜樂的最有力證據。他理解基督徒生命的悖論,即在同一時刻結合了世上所有的苦澀與天上所有的喜樂。「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這些寶貴的金玉良言教導我們,基督的喜樂如何能超越世上的憂愁,使我們在哭泣時仍能歌唱,並在心靈即使因失望或困難而沮喪時,仍能保持對那說不出來、滿有榮光之喜樂的深切意識。條件只有一個:「我還要再見你們,你們的心就喜樂了;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耶穌的同在,若被清晰地顯明,怎能不帶來喜樂呢?有意識地住在祂裡面,靈魂怎能不歡喜快樂呢?即使為他人的罪與靈魂哭泣時,在對祂拯救的大能與慈愛的信心裡,仍有喜樂的泉源湧流。

祂希望這屬於祂的喜樂住在我們裡面,並且是滿足的。救主在最後的那一夜,曾三次提到這滿足的喜樂。第一次是在葡萄樹的比喻中:「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而對身為這葡萄樹枝子之奇妙福分的每一次深入洞察,都證實了祂的話。接著,祂將其與禱告蒙應允聯繫起來(約翰福音 16:24):「祈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對屬靈的心思而言,禱告蒙應允不僅是獲得某些福分的方法,更是遠為崇高的事物。它是我們與天上的父和子相交的憑據,是祂們喜悅我們的標記,是我們被接納並參與了那奇妙的愛之交流——在交流中,父與子商議並決定地上兒女每日的引導。對於一個住在基督裡、渴望祂愛之顯現,並懂得將禱告的應允視為寶座對其愛與信心的回應,從而領悟其真實屬靈價值的人來說,這份喜樂確實是難以言喻的。這句話被證實是真實的:「祈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最後,救主在向父的大祭司禱告中說(約翰福音 17:13):「我說這些話,是要叫他們心裡充滿我的喜樂。」看見那位偉大的大祭司為我們進入父的面前,永遠活著代求,並以無窮生命的大能繼續祂蒙福的工作,這消除了任何可能的恐懼或懷疑,並賜給我們確據與經歷,使我們確信那完美的救恩。讓那尋求根據約翰福音 15 章的教導,去擁有住在基督裡之完全喜樂,並根據約翰福音 16 章,擁有得勝禱告之完全喜樂的信徒,向約翰福音 17 章邁進。讓他在那裡聆聽那些奇妙的代求話語,好叫他的喜樂可以滿足。當他聆聽這些話語時,讓他學習那即使在現在,也在天上不住為他代求的愛,學習這代求所指向的榮耀目標,以及藉著祂那全能的代求而每時每刻正在實現的事實,基督的喜樂就必在他裡面滿足。

基督自己的喜樂、常存的喜樂、滿足的喜樂——這就是住在基督裡之信徒的份。為什麼,哦,為什麼這喜樂竟如此缺乏吸引力?原因很簡單:人們,甚至是神的兒女,並不相信它。住在基督裡的生活,非但沒有被視為有史以來最幸福的生活,反而被視為一種自我克制與憂傷的生活。他們忘記了自我克制與憂傷是因為「沒有住在裡面」所致,而對於那些一旦毫無保留地降服,將住在基督裡視為光明且蒙福生活的人來說,他們的信心就成了真實——主的喜樂就是他們的。所有的困難都源於缺乏對「完全住在裡面」的完全降服。

神的兒女啊,你若尋求住在基督裡,請記住主所說的話。在葡萄樹比喻的結尾,祂加上了這些寶貴的話語:「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要將喜樂視為枝子生命的一部分——不是第一或最重要的部分,而是作為基督足以滿足靈魂一切需求的蒙福證明。要快樂。要培養喜樂。如果有些時候喜樂是不請自來的,心靈感受到救主同在那難以言喻的喜樂,要為此讚美神,並努力持守它。如果其他時候感覺遲鈍,對喜樂的經歷不如你所願,仍要為你所蒙救贖進入的那難以言喻的蒙福生命讚美神。在這件事上,這句話同樣適用:「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當你支取耶穌裡的其他恩賜時,也要支取這一個——不是為了你自己,而是為了祂與父的榮耀。「我的喜樂在你們心裡」;「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叫他們心裡充滿我的喜樂」——這些都是耶穌親口說的話。一個人不可能完全且衷心地接受祂,卻得不到祂的喜樂。因此,「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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