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 兩約 在基督徒的經歷中

「這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是夏甲。這夏甲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拉太書 4:24-31,5:1)

亞伯拉罕的家就是當時的上帝教會。他家中的分裂——一個兒子是他自己的兒子,卻是從肉身生的;另一個是從應許生的——這是一個神聖命定的彰顯,預表了在各個時代中,那些作使女兒女的人(在奴僕的靈裡事奉上帝的人),與那些作自主婦人兒女的人(在祂兒子的靈裡事奉祂的人)之間必然存在的分裂。這段經文教導我們,正如整卷書信所證實的:加拉太人已經被奴僕的軛所纏累,沒有在基督使人得自由的自由中站立得穩。他們的生活方式證明,儘管他們是基督徒,卻活在舊約之下,那約是生子為奴的;而不是活在新約中,不是活在那在上的耶路撒冷裡,也不是活在聖靈所賜的自由中。這段經文教導我們一個極其重要的真理,我們必須徹底領悟:一個人即便對上帝的恩典有一定程度的認識與經歷,仍可能因著律法主義的靈,在實際生活中很大程度上仍處於舊約之下。這段經文將以驚人的清晰度向我們展示,缺乏真正新約生命的證據是什麼。

仔細研讀這卷書信,我們可以看到兩約之間的差異體現在三件事上:律法及其行為與信心的聽道相對照;肉體及其宗教與肉體被釘十字架相對照;行善的無能與在聖靈的自由與能力中行走相對照。願聖靈向我們啟示這雙重的生命。

我們在保羅的話語中找到了第一個對照:「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這些加拉太人確實已經重生進入新約,他們已經領受了聖靈。但他們被猶太教師帶偏了,雖然他們因信心而稱義,卻試圖靠行為而成聖;他們指望藉著遵守律法來維持並增長他們的基督徒生命。他們不明白,神聖生命的進程與開始一樣,唯有藉著信心,日復一日地單單從基督領受力量;在耶穌基督裡,唯有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幾乎每一位信徒都犯了與加拉太基督徒相同的錯誤。很少有人在歸正時就立刻明白,我們站立、行走、生活,唯有靠著信心。他們對於保羅關於「向律法死」、「從律法中得釋放」——關於基督使我們得自由的自由——的教導毫無概念。「凡被聖靈引導的,就不在律法以下。」他們將律法視為上帝指引我們的條例,認為自己在歸正後已經準備好並有能力將遵守律法視為一種自然的義務。他們不知道,在新約中,寫在心上的律法需要對神聖能力不斷的信心,才能使我們藉著這神聖能力去遵守它。他們無法理解,我們現在所連結的不是律法,而是一位活生生的主;我們的順服與聖潔,唯有藉著對祂那在我們裡面不斷運行之能力的持續信心,才有可能實現。唯有當我們看見這一點,我們才準備好真正活在新約之中。

揭示舊約之靈的第二個詞是「肉體」。與之相對的是「肉體被釘十字架」。保羅問道:「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體成全嗎?」肉體是指我們罪惡的人性。基督徒在歸正時,通常對自己本性那可怕的邪惡,以及它以何等狡猾的方式試圖參與上帝的事奉,毫無概念。它可能在一段時間內對上帝的事奉表現得極其樂意且勤奮;它可能設計出無數的儀式,使敬拜顯得討人喜歡且吸引人;然而這一切可能僅僅是保羅所說的「在外貌上體面」,在「肉體中誇口」,誇耀人的意志與人的努力。這種宗教肉體的力量是舊約宗教的一大標誌;它缺失了對上帝真正敬拜中那深沉的謙卑與屬靈——即一顆完全依賴祂的心與生命。證明我們的宗教很大程度上屬於宗教肉體的一個證據,就是罪惡的肉體會與之並存並繁茂。加拉太人就是這樣。當他們在外貌上顯得體面並以此誇口時,他們的日常生活卻充滿了苦毒、嫉妒、仇恨和其他罪惡。他們彼此撕咬、吞吃。宗教的肉體與罪惡的肉體本質是一樣的:難怪在許多宗教熱忱的背後,脾氣、自私與世俗往往並存。肉體的宗教無法勝過罪。

這與新約的宗教形成了何等鮮明的對照!肉體在新約中處於什麼地位?「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聖經談到肉體的意志、肉體的意念、肉體的私慾;真正的信徒已經看見這一切在基督裡已被定罪並釘死:他已經將其交給死亡。他不僅接受十字架及其所承擔的咒詛,以及從中得來的救贖,作為他進入生命的門戶;他更以十字架為榮,作為他日復一日勝過肉體與世界的唯一能力。「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正如唯有基督的死才能開啟新約,以及那賦予新約活力的復活生命,除了分擔那死之外,沒有別的路可以進入真正的新約生命。

「從恩典中墜落」。這是描述加拉太人處於那種束縛狀態的第三個詞,在這種狀態下,他們對一切真正的良善確實是無能為力的。保羅在這裡並不是指最終的離棄信仰,因為他仍然稱他們為基督徒,而是指他們偏離了那種在使人得力與成聖的恩典中行走的道路,在那條道路上,基督徒才能勝過罪。只要恩典主要與赦免及進入基督徒生命聯繫在一起,肉體就是事奉與工作的唯一力量。但當我們知道恩典所預備的是何等豐盛,以及上帝如何「使各樣的恩典充充足足地加給我們,使我們在各樣善事上充充足足」,我們就知道,正如我們藉著信心站立,我們也唯有藉著恩典,才能站立片刻或邁出一步。

與這種無能與失敗的生命相對照的,是一個詞:「聖靈」。「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律法對你自身力量的要求。「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會」——這是一個明確、肯定的應許——「放縱肉體的情慾了。」聖靈賜下自由,脫離律法、脫離肉體、脫離罪。「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和平、喜樂。」關於新約的應許:「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聖靈就是其核心與總綱。祂是真正順服與聖潔之超自然生命的能力。

如果加拉太人接受了保羅的教導,他們會採取什麼行動呢?當他們聽到他的問題:「現在你們既然認識上帝……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它作奴僕呢?」他們會感到只有一條路可走。除了立刻轉回他們所離開的道路,沒有別的辦法能幫助他們。在他們離開的地方,他們可以重新進入。對於他們中任何想要這樣做的人來說,這種從舊約律法之靈的轉離,以及對新約中保的重新降服,可以是一個瞬間的行動,一個單一的腳步。當新約應許的光照亮他,當他看見基督如何成為一切,信心如何成為一切,心中的聖靈如何成為一切,以及守約上帝的信實如何成為一切的一切時,他會感到自己只有一件事要做——在徹底的無能中將自己交給上帝,並以單純的信心仰望祂去成就祂所說的一切。在基督徒的經歷中,可能仍然存在著舊約那種束縛與失敗的生命。在基督徒的經歷中,也可能存在著一種完全順服於新約恩典與聖靈的生命。在基督徒的經歷中,當一個人真正看見了新約的含義,那完全安息在新約中保身上的信心,就能立刻進入這約所保障的生命中。

我懇切地請求所有渴望盡其所能認識上帝恩典在他們裡面能成就何事的信徒,仔細研讀這個問題:我們之所以失敗,是否正是因為我們處於舊約的束縛中?我們是否需要對我們與上帝關係的徹底改變有一個清晰的洞見,才能得到我們所尋求的幫助?我們可能正在更勤奮地使用恩典的管道,更熱切地努力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卻依然完全失敗。原因在於,有一個隱藏的邪惡根源必須被移除。那個根源就是奴僕的靈,那種靠自我努力的律法之靈,它阻礙了那種謙卑的信心——那種知道上帝會成就一切,並降服於祂去成就的信心。這種靈可能存在於對上帝事奉極大的熱忱與對祂恩典極其懇切的禱告之中;它無法享受信心的安息,也無法勝過罪,因為它沒有站在基督使我們得自由的自由中,也不知道哪裡有主的靈,哪裡就有自由。在那裡,靈魂可以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當我們真心承認,不僅我們的生活中存在過失,而且有某種根本性的錯誤是可以改變的,我們就會帶著新的興趣、帶著對無知與無能更深沉的認罪、帶著單單仰望上帝賜下教導與力量的盼望,轉向去發現,在新約中,上帝為每一個需要都提供了實際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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